外勞入境|移工專案入境 第一階段集中檢疫21天
為了解決缺工問題,勞動部開放專案引進移工,第一階段開放已持有簽證之印尼籍及持重入境許可之印尼、泰國、菲律賓及越南等國籍之家庭類及產業類移工申請,由於移工入境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相關的申請說明也同步公布。
- 自110年11月11日起,已持有簽證之印尼籍及持重入境許可之印尼、泰國、菲律賓及越南等國籍之家庭類及產業類移工需於入境前,至「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https://fwas.wda.gov.tw/)
登錄申請集中檢疫床位,以移工完整接種疫苗、來源國疫情情形及日後住宿地點環境給予積分排序集中檢疫床位,積分相同者以簽證核發先後日期排序。移工入境一律入住集中檢疫所21天(14天檢疫+7天自主健康管理)。 - 有關外交部駐外館處110年11月11日規定,印尼籍移工原持有簽證效期於109年12月4日至110年5月4日間屆滿者,其簽證效期將自動延長至111年5月31日。故移工簽證已過期者,請通知移工機場服務站(03-3989002),並傳真相關資料,以利協助登錄申請集中檢疫床位。
- 入境順位評分表說明:
- 家庭類(家庭看護工作及家庭幫傭工作):評分項目含①COVID-19疫苗施打、②來源國COVID-19確診人數。
- 產業類(機構看護工作、外展看護工作、製造工作、外展製造工作、營造工作、海洋漁撈工作、屠宰工作、農林牧或漁塭養殖工作、外展農務工作):評分項目含①COVID-19疫苗施打、②來源國COVID-19確診人數、③外國人住宿地點之房間類型、④入境外國人當名將住宿類型及人數。下載(產業類及家庭類)入境順位表
- 申請移工集中檢疫床位:
- 登錄方式:
- 為因應指揮中心春節返鄉防疫政策,並配合衛生福利部調撥集中檢疫床位規定,最後可安排集中檢床位日期為110年11月23日(後續亦會視指揮中心政策彈性調整)。
- 110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可登錄入境日為11月16日至11月23日床位、11月14日上午11時公布床位排序結果,截止登錄申請日期為11月20日24時,並於11月21日公布入境日11月23日床位結果。
- 檢附文件:
- 家庭類雇主於登錄申請入境移工之集中檢疫床位時,即應上傳「移工疫苗接種證明文件」及「雇主於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給付工資切結書」,如未上傳者,將無法入境。
- 產業類(事業類及機構看護工)雇主於登錄申請集中檢疫前,即應檢附「外國人申請入境住宿地點查核表」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辦理事前查核,經備查後,即可至網站登錄申請集中檢床位,並應上傳「移工疫苗接種證明文件」及「雇主於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給付工資切結書」,如未上傳者,移工將無法入境。
- 床位排序:
- 入境移工集中檢疫床位排序,依入境順位評分表項目給予積分排序集中檢疫床位,積分越高越優先入境,積分相同者,則依簽證核發先後順序,簽證核發日期相同者,則採抽籤方式。下載集中檢疫床位申請排序及繳費說明表
- 登錄方式:
- 繳費規定
- 為配合前開規定,已於系統登錄集中檢疫床位者,雇主或仲介於取得床位後,需於入境前二日(工作日)下午3時30分前完成繳費,如查詢無繳費紀錄,將通知雇主或仲介傳真繳費憑證,作為繳費完成之佐證。
- 已取得110年11月16日入境集中檢疫床位者,請於110年11月15日下午3時30分前完成繳費。
- 繳費金額:
- 家庭類(含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之新聘及返鄉)及機構看護工(含新聘及返鄉)之雇主需負擔集中檢疫住所費用每日新臺幣750元,共21日應負擔15,750元整。
- 事業類新聘及返鄉之移工,雇主需負擔集中檢疫住所費用每日1,500元,共21日應負擔31,500元整。
21世紀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劉美葵表示,隨著疫情趨緩,防疫規定逐步放寬,勞動部重新開放移工入境,可望紓解產業及家庭對移工的需求。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表示,系統資料顯示,目前計有109位移工登錄,透過積分制排序後,有96人取得集中檢疫所床位,周三(17)第一批印尼移工就入境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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