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2年試辦「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實施計畫」,與擴大喘息服務兩者使用額度合計1年最高可達52日;截止6月底,使用短照服務共1萬1,950人次。
勞動部說明,短照服務計畫適用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包含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之被照顧 者,經各直轄市、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屬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第 2 級(含)至第 8 級者。 不過被照顧者若已入住老人福利機構、護理之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譽國民之家、機構 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構,因已由所住機構提供照顧,則不得申請使用短照服務。
勞動部指出,短照服務申請資格與擴大喘息服務資格相同,被照顧者屬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第2級至第8級可以申請。雇主聘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可自行選擇申請使用短照服務或擴大喘息服務,兩者使用額度合計1年最高可達52日。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同一天內不同時段可依現行短照服務計畫及擴大喘息服務計畫分別申請使用。使用短照服務者同一時段不得同時使用長期照顧服務之喘息服務。例如:個案9月1日上午及下午的服務需求,可以擇一申請短照服務或擴大喘息服務。但同一時段如上午3小時的服務需求不可同時申請、重疊使用短照服務及擴大喘息服務。
勞動部說,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如有短照需求,可以撥打1955諮詢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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