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移工|申請營造移工要點修正 雇主資格認定函 120 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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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近日修正「營造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 業要點」,放寬一般營造業移工雇主資格認定函有效期限至 120 天;另根據網站對外公開資料,截至 113 年 1 月 22 日止,已核發 813 件認定函,尚餘名額 4,146 名。 

內政部 113 年 1 月 25 日修正「營造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營造業專案引進移工雇主資格認定函有效期限為 120 天,因此修正「營造工作 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放寬一般營造業移工雇主資格認定函有效期限自 90 日延長 至 120 天,若如有再次申請之需要,應重新辦理申請。 

國土署指出,受理營造業申請移工雇主資格認定之客服諮詢窗口,可撥打國土管理署營造業移工審查 專線:(049)2316035;抑或是分區諮詢,北北基宜地區:簡小姐,分機 213,mc1026@cpami.gov.tw、桃竹 苗、雲嘉南地區:曾小姐,分機 211,shakira.tseng@cpami.gov.tw、中彰投地區:張小姐,分機 212, wandachang17@cpami.gov.tw、高屏、花東、澎金馬地區:陳小姐,分機 216,ys2679@cpa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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