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阿邊 6 月在國發會公共網路政策平台提議「放寬聘請外籍家庭幫傭限制,減輕台灣家庭負擔,支持女性工作權,提升國家勞動力與生育率」, 目前附議期僅剩 8 天,附議數須達 5 千,政府相關單位才會回應,目前附議數離目標甚遠。 阿邊強烈呼籲,政府還有勞動部的長官正視國民的需求,放寬聘請外籍家庭幫傭的限制,育兒家庭父母才更有餘裕生養小孩、高齡長者有人協助照顧,工作者才能無顧慮的安心工作。 阿邊 6 月 15 日提議「放寬聘請外籍家庭幫傭限制,減輕台灣家庭負擔,支持女性工作權,提 升國家勞動力與生育率」(https://join.gov.tw/idea/detail/276a702e-c743-4540-a7ac-ce26c61b798e),6 月 16 日檢核,截止 8 月 8 日止,附議 393,還差 4,607。
建議參考香港及新加坡的制度,「只要有負擔能力以及有需求者」就能申請外籍家庭幫傭, 香港是規定僱主必須是香港居民,並持有不少於每月港幣 15,000 元的家庭入息或款額相若的資 產,以證明僱主有足夠財政能力在整個合約期僱用該名外傭。新加坡則是僱主必須年滿 21 歲及 以上、不是未解除的破產人且具有充分理解和履行作為僱主責任的心智能力。
網路支持放寬的民眾表示,現在婦女參與勞動市場約佔 51%,台灣面臨少子化和高齡化的嚴 峻挑戰,亟需照顧人力,日、韓、星、港也都面臨新生兒與老年照顧的人力需求,但他們大量 援用外籍幫傭看護補足缺口,台灣卻是把關門檻格外嚴苛,一般人很難符合條件;反觀在台高薪的外國人,只要公司或個人年收金額達標,即可輕易申請到外籍幫傭,「獨厚外國人、歧視本國人」的作法,令國人情何以堪。
另有民眾指出,為什麼企業可以雇用外籍移工,一般老百姓就不行?公司可以為了省錢不用本國人而用便宜的外國人。而付得起薪水但沒開公司的本國人就不能雇用薪資較低的外國人? 歧視沒錢開公司的台灣人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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