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消息】金管會公告,指定「中華民國電子支付商業同業公會」為《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第 21 條所稱同業公會,自即日起生效。
依規定,移工匯兌機構應加入指定公會或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電子支付業務委員會,始得營業。
21世紀人力仲介 媒體布小編
本新聞專區與外勞社合作,由具備紮實產業知識之記者採訪編撰,內容涵蓋家庭照護、製造營造與農業等全方位移工議題,致力於將複雜的移工政策轉化為精確、客觀的報導,確保雇主與讀者掌握最新法規動態。專線:0800-32-1111
不清楚申請資格或流程? 讓 21 世紀專業顧問免費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