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納管工廠「雙金」優惠 2 縣市跟進 符合無環保違規等條件 桃園免收一年

最後更新時間 : 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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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楊孝慈 2026 年 9 月 3 日報導】繼彰化縣之後,桃園市、南投縣陸續宣布納管工廠「雙金」減免優惠。桃園市政府表示,考量轄內特定工廠多屬傳統製造業及在地關鍵供應鏈,業者若符合未有違反環保法規情節重大等條件下,115 年度免予收費,盼減輕業者的財務壓力。南投縣政府日前向經濟部提出 115 年度至 116 年度 2 年減半的計畫,近日已獲中央核定。 

經濟部日前修正「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 5 條、第 17 條及第 31 條,明定地方政府得審酌國際經濟波動、重大天然災害等情事而受營運影響的業者,提出「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俗稱「雙金」)優惠調整方案,報經濟部核定後實施。彰化縣 7 月份率先宣布停繳 一年;已繳納今年度費用的業者,相關款項將保留並抵扣次年度應繳費用。 

減輕負擔 將資金投入實質改善 

桃園市經發局表示,因應國際景氣嚴峻、原物料成本上漲等重大經濟變故,推出「雙金」免收 1 年優惠調整方案函報經濟部,不過經發局也說明,本優惠方案設有排除條款,凡 3 年 內有違反環保法規且情節重大遭停工停業者不得適用。 

經發局說明,優惠方案設有排除門檻,適用 對象為經市府核准仍生產中的納管工廠及特定工廠,且 113 至 115 年內未有因違反環保法規經認定情節重大而遭命令停工或停業者;此外,針對特定工廠亦規定,不得有違反《工廠 管理輔導法》第 28 條之 9 第 1 項各款情事,包含未經許可擅自變更增加廠地、廠房及建築物面積,經市府令限期改善卻仍未完成改善者,均排除在優惠之外。 

經發局強調,免收雙金能讓企業將資金直接投入現場消防、環保等硬體改善,加速完成特定工廠登記,將支持、引導守法未登記工廠加速走向合法化。由於桃園市 115 年度雙金已於 3 月開徵 2,225 家,合計金額 1 億 4,811 萬餘元, 已繳納且 116 年度仍持續生產,溢繳金額將全額抵減次年度雙金應繳金額,115 年間辦理歇業或廢止者則併辦退還,至於未繳納且不符優 惠資格者將於優惠方案核定後依法補徵。 

南投近日核定 2 年減半收取  

南投縣產業以中小型製造業、傳統加工及機械設備為主,縣府評估近年受全球經濟情勢變化、國際供應鏈調整以及美國關稅政策的壓力, 日前向經濟部提出納管工廠 115 年度至 116 年 度「雙金」優惠方案,9 月已獲核定,將採取採取2年減收50%的方式辦理。為維護公平性, 已繳納 115 年度費用者,116 年度將免予收取, 確保所有符合資格的業者享有同樣的優惠幅 度。 

依目前機制,「雙金」費用每年大約為 2 萬 元至 10 萬元不等,對中小微企業是比不小的開銷,縣府 9 月 3 日已收到經濟部通知,後續 除將分區向納管業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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