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申請聘僱移工前,須依規定向縣市政府申請開立無違反法令證明,再據以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為落實無紙化政策,並提供快捷簡便的申請流程,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已建置「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線上申請系統」 (https://cert.tycg.gov.tw/),即日起開通上線,未來進度查詢、資料補件甚至撤案均可透過網路 完成,並可有效縮短審查時間。
9/16 起 不再受理紙本案件
為讓雇主及仲介業者有足夠時間適應新的申辦系統,113 年 9 月 15 日前訂為宣導期,勞動局在這期間將採紙本及線上雙軌方式收件; 9 月 16 日起不再受理紙本申請,提醒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特別留意。相關操作說明,可 至申請系統頁面下載。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2 條及 第 44 條規定,雇主申請藍領外國人及中階技術人力,應向地方政府就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繳納勞工保險費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依規定舉 辦勞資會議等事項,申請開具證明文件,即無違反法令證明書,據此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
但聘僱移工從事家庭類工作、未聘僱本國勞工之自然人雇主與合夥人約定採比例分配盈餘,聘僱外國人從事海洋漁撈工作,以及未聘僱本國勞工之自然人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等情形則無須檢附。
多項同時審查 縮短作業時間
桃園市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表示,目前無違反法令證明係採紙本方式送件,所需審查的項目因涉及多個科室,需要逐項確認是否符合規定。未來全面線上申辦後,包含新、舊制勞工退休金、勞保費、職保費及勞資會議等業務,各業務單位可同時審核,預期將有效縮短審查時間,更能節省書函往返的時間。
初次使用系統 需先完成註冊桃園市移工人數約有 13 萬 6 千人,位居各 縣市之冠,其中製造業 10 萬 6 千餘人、營建 工程業近 8 千 2 百人,勞動局每月受理無違反 法令證明約 6 至 700 件。以目前的紙本方式, 勞動局約需 7 至 14 個工作天完成審件,若文件不符、需要補件時則會再延長;採線上申辦後,可望縮短至 7 個工作天左右。
勞動局提醒,事業單位首次登入,須先以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註冊並完成身份確認。若委託仲介辦理,亦可由業者申請帳號,協助委任的雇主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
同廠登或許可證 不可同時申請
需留意的是,若公司人員有異動,也應自行完成相關資訊交接事宜。另外,工廠申請時應輸入工廠登記證號,若該廠登或相關立案許可 證已經申請,系統會顯示「審查中」,無法新 申請。同時申請多個廠登時,則應分開申請。 申請桃園市無違反法令證明應備文件,包括: 勞資會議紀錄等文件影本(應檢附申請日前 1 年 4 次勞資會議紀錄與經主管機關同意勞資代 表名冊及備查函)、工廠登記證、營利事業登 記證或其他雇主資格證明文件、無違反勞工法 令切結書,若有委託仲介公司或他人代辦應有委託書。其他項目如勞退準備金、新制勞退單 據,以及 100 人以上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措) 施,由勞動局線上查核。
若申請資料需要補件,將透過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勞動局提醒,應於指定期間補件完成, 否則將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