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外僑綜所稅結算申報退稅 首批 8/1 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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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 若採「存款帳戶退稅」方式,第一批退稅將於 8 月 1 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利用存款帳戶退稅,可減少領取支票程序、銀行兌現的成本與支票 遺失風險,呼籲多加利用。 

國稅局說明,外僑綜所稅的退稅方式可採直撥方式辦理,於申報時填載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各金融機構或郵局的新臺幣存款帳戶,將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 戶;若因故無法撥入指定帳戶者,將另行開立退稅國庫支票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其餘未採直撥退稅的案件,則寄發國庫支票予納稅義務人,由納稅義務人向金融機構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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