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正就服法有關白領移工相關規範,擴大外籍人士從事製造產業、財金業的工作內容, 將實習納入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的評點制項目,並開放外國人可擔任社工師。
製造業外籍白領工作範圍擴大
勞動部 14 日公告修正《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6 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擴大外籍白領工作範圍,並增加僑外生留臺工 作評點制項目、調整配合。
依產發署建議,勞動部擴大外國人受聘從事 製造業的工作範圍,增加調度、督導、營運、指揮研究、研發、開發、測試、檢驗、稽核、 培訓、策展、品管、技術研發引進等工作內容。
此外,為因應服務新移民族群的需求,勞動 部依衛福部建議,配合將社工師納為外國人可從事的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外國人也可考取、擔任社工
新條文明定外籍人士擔任社工師應取得專 技證書、受聘僱於社工師法定執業登記處所, 如公私立社福機構、社福團體、各級學校等。
此次勞動部也依據金管會建議,公告增列外 國人從事證券、期貨業的工作範圍,可處理投 資、交易、財務、業務稽核等事務;從事金融事業的外籍人士,也增加可處理業務稽核、風險管理和引進新技術工作。
另外,根據國發會「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第 十二次首長會議」決議,勞動部將僑外生在學期間的實習經驗列入評點制,實習滿一年可取 得 10 點。
僑外生評點制提高獎學金權重
此外,政府近期針對國內產業需求開設多種 僑外生產學專班,為使這些學生能更有機會留臺工作,勞動部也調高與專班獎學金相關的評 分權重,改為 20 點,總配分由 190 點配合調 高為 200 點。
政府近期積極推動僑外生留臺工作,除了讓 國家挹注的教育資源能再回饋給社會,僑外生在華語能力和社會適應上也更易與職場接軌。 自 2014 年 7 月起施行的僑外生評點配額制, 只要僑外學生的學經歷、語言能力、聘僱薪資 等各項目取得 70 點,雇主、產業符合資格, 就不受限薪資限制,可留在臺灣工作。
依評點制留臺工作已占九成
評點制施行後也逐步放寬,近年成效顯著, 至今年 4 月底為止留臺工作僑外生累積 1 萬 7 千多人,其中以評點制取得許可者就高達約 1 萬 5 千 5 百人。為確保能滿足高齡化、少子化造成的人力空缺,僑委會及勞動部都表示會再 修改、鬆綁相關規範,勞動部也預告近期將會取消僑外生留臺工作的 7,000 人額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