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近年逐步放寬營造業移工引進門檻,2023 年 開放一般營造業民間工程引進外籍勞工1萬5千人 的名額,已核可約 7 成 5;為協助業者加速行政作業流程,國土署提醒承攬業績計算為申請日回推 3 年,核配人數最高為聘僱本國勞工人數的 40%。
營建移工核定名額已達七成五為解決臺灣營造業長期面臨的缺工問題,並因應未來可預期的人力老化問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原營建署)於 2021 年 7 月已放寬原有的專案工程引進外籍勞工之門檻:民間工程門檻為 2 億元, 公共工程門檻為 1 億元,並且都更、危老重建工程與商辦目前皆可專案引進移工。
過去兩年多來在臺外籍營造工已增加 1 萬 7,129 人,增幅達 263%。 國土署並於去年與勞動部協商後,首次開放一般 營造業引進外籍勞工,名額為 1 萬 5,000 人。截至 2024 年 2 月 2 日止,共有 859 件雇主認定申請符合資格,已核配移工名額計 1 萬 1,120 人,尚有 3,880移工聘僱名額。申請者以綜合營造業為最大宗佔近 9 成,專業營造業與土木包工業申請各約 6%。
申請易出錯項目國土署舉例說明由於是首次開放一般營造業申請聘僱移工,申請文件最常出現業績認定、聘僱保勞人數、申請移工數等數字上的計算錯誤。國土署提醒,承攬業績認定是以申請當日,回推前 3 年內的承攬工程契約金額,年平均達到法定資本額的十倍。以一家甲級營 造廠為例,其近 3 年辦理工程的契約總金額需達到 6 億 7,500 萬,平均每年 2 億 2,500 萬才符合資格。 此外,屬於勞務或財務性質的承攬契約並不納入資 格認定的計算中。
聘僱本國勞工人數計算的相關規定,國土署也特別舉例說明,如申請者於 2023 年 8 月 1 日提出申請,採計營造廠聘僱本國勞工的區間就是 2023 年 6 月至 2022 年 7 月,如果參加勞工保險的本國勞工平均人數為 40 人,則可核配 12 名移工,並可透過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最高核配到 16 人,即聘僱本國勞工的百分之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