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2年6月15日正式公告調整4大產業聘僱移工資格,包括開放營造業民間工程以30%比率聘僱移工,機構看護工統一以許可床位核給移工名額,並增加採計護理人員併同本國看護人力,以1:1比例核配。農業部分,擴大農糧產業雇主資格,以及新開放林業移工。製造業此次修法亦有水產加工、豆腐製造及金屬船體等三個行業,移工核配比率提高至B級20%,同時新增製造業雇主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彈性機制。整體預估將增加2.8萬名移工。
勞動部說明,考量水產加工、豆腐製造及金屬船體等行業製程較難自動化且辛苦程度較高,調高其核配比率,預估增加600名移工。另為鼓勵雇主優先承接已在臺移工,新增製造業雇主承接國內製造業移工將可額外增加5%名額,但合計原有3K五級比率以及附加就安費,上限仍維持在40%,預估平均一年承接3千名,不會增加移工在台人數。
為補充營造業人力缺口,此次新增開放甲、乙、丙級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符合近3年承攬案件量及聘僱本國勞工人數門檻者,得以30%比率聘僱移工,合計附加就業安定費再提高EXTRA核配比率,最高可到40%,初期開放總額8,000名,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前營建署)進行初審,認定申請業者資格。
農業移工方面,除總額由6千名提高至1.2萬人外,這次修正調高10人以下小型農民或農民團體聘僱移工核配比率,由過去的35%提高為本、外勞1:1。另因應農業種植作物種類繁多,擴大放寬蔬菜、果樹、種苗、花卉、雜糧、咖啡、茶葉等特殊作物及溫室設施作物等農糧產業申請資格,並新增開放林業伐木及造林工作,也可申請移工。
社福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與護理之家機構,統一以各類機構設立許可的許可床數核算移工人數。另外,在移工名額內,調整增加採計護理人員連同本國看護工併計人數。
針對這次的政策大鬆綁,移工團體批評,相關辦法預告期僅7天,蒐集意見只是黑箱式的「走過場」,要求優先解決移工轉換工作被要求高額買工費、仲介壟斷謀職管道,以及過勞欠薪的問題,並簡化聘僱程序,而非一昧開放廉價勞力給資本家。
勞動部對此回應,部分行業性質特殊、工作辛苦,適度開放移工可維持產業營運,同時促進國人就業及勞動條件的提升。勞動部強調,放寬的四大產業均適用勞基法規定,聘僱移工前亦須依法辦理國內求才程序,將加強移工入國前職前教育、入國後訪視工作及生活情形、宣導1955專線申訴管道,並加強仲介管理,保障移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