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移工|新北微型企業設備補助 最高享 12 萬元  經費總額增至 250 萬元 約 50 家可受惠

為鼓勵中小型工廠主動投入經費,改善不符安全規定的器械設備,新北市政府勞動 檢查處今年持續推動微型企業及自營作業 者改善安全衛生設備計畫,經勞檢處宣導、 輔導、檢查時發現有符合補助項目的缺失, 或有意願採取各類防災預警系統者,將補助費用總額的 50%,同一補助對象年度上限 為 12 萬元。補助經費也由去年的 230 萬元 增加至 250 萬元,預計有 50 家微型企業及自營作業者,約 800 名工作者受惠。 

勞工局表示,新北市製造業工廠多數為聘僱勞工人數在 50 人以下的中小型企業, 常受限於人力及資金不足,導致機械設備 器具不符規定、作業環境設施不足及缺乏 危害意識,進而釀成捲夾、墜落及火災爆炸等災害,也增加職業災害風險,因此透過補助計畫,協助事業單位改善安全防護不足的機器設備,保障工作者的安全。 

適用對象為設立於新北市的微型企業, 製造業者應取得工廠登記證,製造業以外 其他行業應具公司或商業營業登記證。去年首次將自營作業者納入,如符合在新北 市辦理稅籍登記資料,或提供實際於新北市從事相關作業及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等投保資料及證明,即可透過勞檢處申請。 

補助項目包括漏電斷路器、護欄、安全帶、升降機聯鎖裝置、衝剪機械安全裝置、 防爆電氣設備、可燃性氣體偵測器、局部 排氣裝置等共計 21 項,涵蓋感電、墜滾落、 切割夾捲、火災爆炸、缺氧中毒及粉塵等 多項危害類型。 

申請補助金額以增設、改善每台器械設備費用總額的50%為限,各補助項目之補助 金額上限為3萬元,同一補助對象受補助金 額以8萬元為限。不過申請補助的器械設備如屬於局部排氣裝置、衝剪機械設備安全 裝置、防爆燈具、防爆開關箱、防爆電動機、可燃性氣體偵測器及瓦斯偵測,以及防災預警系統等類別,補助額度提高為60%,且金額上限增加至12萬元。 

此項補助計畫自即日起至12月20日受理申請,如年度經費用罄將提前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