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移工|農業移工新選擇!印辦處即起受理互貿 公告合約範本 四職種共計可分配 2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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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雇主及仲介業者引領期盼的印尼農務移工終於開放!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 10 月 6 日晚間發布公告,由於相關準備程序已經完成,即日起受理「外展農務工作」之互貿文件認證。該處並公告農業類互貿合約書,送件 時需使用官方範本,可至 https://endorsement.kdei-taipei.org 下載。 

該處說明,申請外展農務工作互貿文件認證,需檢附文件包括:1. 印尼人力仲介公司和 臺灣人力仲介公司有關招募、引進印尼農業勞工(事業類)合約書、2. 申請招募引進印尼 勞工赴臺灣就業認可表、3. T01 表格(國外雇主需求單),分別為四個工作職稱(農、林、 牧、養殖漁業),分配需求的總人數上限為 200 位、4. 切結書、5. 招募函、6. 審查工作場 域申請書、7.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有效期 1 個月以上、8. 彰化銀行行政規費 850 元繳款單。 

印辦處補充,文件審查完畢後,將安排赴工作場域審查,完成文件及工作場域審查後, 將認證互貿文件並交回申請者,進行下一步程序。 

農業類互貿合約書範本中,明定印尼農業勞工入境臺灣後健檢不合格,臺灣仲介應安排 遣返印尼事宜,費用由印尼仲介負責;臺灣仲介應於一個月內,為已選定的印尼農業移工 安排合適雇主,超過時限則印方有權轉換給其他仲介公司。另外,印尼農業移工雇主應投 保至少45萬元意外險,臺仲有責任確保雇主依約履行;第20條亦規範,臺灣仲介有責任篩 選雇主,不批下聘僱或延長聘僱有效期少於3年的核准函(除雙方同意外),或於合約期限 未屆滿而連續兩次遣返農業勞工之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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