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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業移工|鼓勵製造業優先國內承接移工 已有逾 3 千家辦理

最後更新時間 : 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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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11 月 3 日報導】為協助製造業解決人力缺口,針對外國勞動力運用, 勞動部鼓勵製造業優先承接在台待轉換的製造工,在原移工配額外再給予 5%配額,該 5%配額 可享有多項優惠措施,包括不須接受定期查核,期滿後雇主可自行選擇國外引進或在台承接移工,至今已有逾 3 千餘家製造業使用國內承接機制,已承接聘僱移工近 5 千名。

由於製造業移工轉換率較低,在移工總量管控下,勞動部希望能先將待轉換的廠工轉出,因此 112 年 6 月 17 日起推動「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 5%彈性機制」,製造業雇主取得經濟部產發署資 格認定函,以及取得國內求才證明後,可以第 4 順位承接國內待轉換製造工,不得「跨業承接」和「自轉自接」,僅適用承接其他工廠釋出待轉換的製造工。 

根據統計,自 112 年 6 月起實施至 115 年 7 月底,勞動部核准件數有 3,467 家,累計核准聘僱人 數為 4,886 人。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鼓勵製造業優先國內承接,在原有 3K5 級比率的配額外,給予額外 5%配額,這增額 5%的移工,雇主繳交就安費為每名每月 2 千元,該配額不需接受定期查核,承接的製造工聘僱期滿後,雇主可以選擇國外引進新的移工,或是在台灣繼續承接製造工。 

勞動部提醒,製造業增額 5%機制、原有 3K5 級比率及附加就業安定費取得 EXTRA 核配比率三製造業雇主需先確認廠內是否有可承接名額,避免誤用該項制度而「超額」接續聘僱移工。 

者合計,仍不得超過 4 成上限(雇主申請當月前 2 個月之前 1 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 40%)。因此,製造業雇主需先確認廠內是否有可承接名額,避免誤用該項制度而「超額」接續聘僱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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