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8月14日報導】為因應少子化及超高齡社會帶來的勞動力結構變化,勞動部自今年 1 月起推動「跨國技術人力精進方案」,開放觀光旅館及一般旅館業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從事房務、清潔、 訂房及旅客接待等工作;目前已有超過 50 家 旅宿業者申請辦理國內求才程序,需求人數 超過 500 人,其中台北晶華酒店已於 8 月 13 日取得首批 37 名印尼籍外國技術人力聘僱許可,後續即可辦理引進,成為旅宿業運用新制的首例。
37 名印尼籍係外籍實習生回歸
據悉,台北晶華酒店指名聘僱 37 名印尼外籍技術人力,全數是外籍實習生回聘,37 名 的母國健檢、簽證、來台機票及勞動契約驗證等費用,皆是由雇主支付,預計最快 8 月 底、9 月初來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海外延攬中心副主任黃偉誠表示,精進方案採取「本國勞工加薪、 外國技術人力補充」的制度設計,旅宿業者若為所聘僱的最低薪全時本國基層勞工每月 加薪至少 2,000 元,即可按照 1:1 比例取得外國技術人力聘僱名額,在補充產業人力的同時,也帶動提升本國勞工勞動條件。
建立印尼、泰國引進管道
黃偉誠表示,目前已建立印尼及泰國的外國技術人力引進管道,並與越南取得初步共識; 至於台菲合作備忘錄(MOU),雙方已取得簽署共識,目前相關進度持續掌握中。
黃偉誠強調,外國技術人力與一般移工不同, 必須具備一定學歷、技術資格及語文能力, 以符合旅宿業第一線服務及專業工作需求, 外國技術人力每次聘僱期間最長 3 年,期滿後符合資格者可再次申請聘僱,無在台工作總年限限制。
依規定,雇主欲海外引進旅宿服務工作之外國技術人力,須先以合理勞動條件辦理國內求才,取得求才證明及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等文件,再向勞動部申請雇主資格認定。 經確認符合聘僱資格及可聘僱人數後,才能透過勞動部建置的延攬平台或指定方式辦理媒合作業;待雇主與外國人完成媒合並簽訂勞動契約後,再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
黃偉誠指出,媒合選工階段必須透過勞動部平台系統或指定方式辦理,但雇主仍可委託仲介協助國內求才、申請求才證明、資格認定及聘僱許可,以及外國技術人力來台後的生活照顧等行政事項。
雇主可委託仲介協助聘前行政程序
黃偉誠進一步說明,仲介服務雇主原則上可收取登記介紹費,費用為外國人1個月薪資。 不過,旅宿服務及商港碼頭貨物集散裝卸之外國技術人力,選工須透過勞動部平台,因此仲介無法收取「介紹」費用。
由於相關費用並未進一步拆解,仲介仍可就行政服務合理計價,但登記費不得超過外國 人 1 個月薪資。
旅宿服務之外國技術人力須具備華語或英語 A2 以上語言能力;若以英語檢定取得資格, 須在受聘 3 年內取得華語 A2 能力。技術資格則須符合旅館客房服務技能檢定、旅宿相關訓練、海外技能測驗、旅宿實習、相關科系學歷或國際連鎖旅館工作經驗等條件之一。 雇主則須持有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並提供每月經常性薪資 3 萬 2,000 元以上。
商港碼頭 3 家國內求才 需求破百人
至於商港碼頭貨物集散裝卸工作之外國技術人力,同樣須具備華語或英語 A2 以上能力, 並符合起重機操作、機電整合技能檢定、相 關職業訓練、海外技能測驗或相關學歷等資格之一,雇主每月應提供經常性薪資 3 萬 9,000 元以上。
黃偉誠說,從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的商港碼頭業,目前有 3 家業者提出國內求才,需 求人數破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