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移工|協助解決缺工 製造業承接額外給 5%名額

面對缺工議題,勞動部提醒,製造業可以優先承接在台待轉換的製造工,可額外增加 5%名額,以增額 5%接續聘僱之移工不會納入定期查核製造業移工人數列計,且就業安定費用仍為每人每月新臺幣 2, 000 元,該增額名額期滿後不限制雇主國外引進或在台承接。 

千餘件申請案 增額期滿可由國外引進 

為協助解決製造業缺工問題及鼓勵雇主優先承接已在台移工,勞動部 112 年 6 月推動「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 5%彈性機制」,根據統計,截至 113 年 4 月底,申請件數有 1,315 件,經核准有 836 件,核准接續 5%聘僱人數有 1,447 人。 

增額 5%機制只適用製造業 先確認有可接名額  

勞動部說明,增額 5%機制只適用製造業,製造業雇主以國內增額 5%彈性機制接續聘僱國內 製造業移工,應具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核發的資格認定函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求才證明書 等資格文件,除可透過雙方合意或三方合意方式申請接續聘僱移工外,也可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登記及接續聘僱移工。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製造業增額 5%機制、原有 3K5 級比率及附加就業安定費取得 EXTRA 核 配比率三者合計,仍不得超過雇主申請當月前 2 個月之前 1 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 40%。 勞動部提醒,製造業雇主應先確認廠內是否有可承接名額,避免誤用該項制度而超額接續聘 僱移工,若是雇主超額承接,除該申請案件不予許可外會影響移工工作權益,雇主也會因違反就業服務法規遭裁處罰鍰,並廢止移工許可及管制 2 年移工申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