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漁工|養殖漁業申請資格認定 漁業署簡化文件 申請人列員工身份 免附出勤及薪資佐證
考量養殖漁業多屬家庭式經營,許多負責人也同時具備員工身份,為簡化申請聘僱移工前出勤紀錄及薪資給 付文件,「農業部審查養殖漁業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三點修正, 申請人如列為養殖場員工,得免附本人之佐證文件。
考量養殖漁業多屬家庭式經營,許多負責人也同時具備員工身份,為簡化申請聘僱移工前出勤紀錄及薪資給 付文件,「農業部審查養殖漁業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三點修正, 申請人如列為養殖場員工,得免附本人之佐證文件。
勞動部 112 年 6 月曾放寬移工申請法規,包括調整營造、農業等數個產業的額度,增加額外彈性名額,立委關注外展農務工與水產加工業的實施情況、營造移工開放對原住民就業的排擠效應,勞動部表示會再與相關單位討論、提出建議。
勞動部112年6月15日正式公告調整4大產業聘僱移工資格,包括開放營造業民間工程以30%比率聘僱移工,機構看護工統一以許可床位核給移工名額,並增加採計護理人員併同本國看護人力,以1:1比例核配。農業部分,擴大農糧產業雇主資格,以及新開放林業移工。製造業此次修法亦有水產加工、豆腐製造及金屬船體等三個行業,移工核配比率提高至B級20%,同時新增製造業雇主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彈性機制。整體預估將增加2.8萬名移工。
內政部長林右昌指出,日前經內政部移 工核配審查會議討論後,同意外加就業安定 費提高核配比率部分納入核配計算,從現行 的 30%提升為 40%,及甲等營造業核配也不 打 9 折,改採全額分配,以及一般營造業移 工雇主資格認定函有效期限,從 90 日放寬為 120 日。
農業部10月11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業 務報告。在改善農業缺工方面,截至8月底 止,總計已進用4,584名移工於各農林漁牧工 作場域協助,近期配合疫情管制鬆綁將加速 進用。另為增加人力供給,成立農業人力團 47團,包含機械代耕12團,招募1,951位人力 協助農務,4,589家農場受惠。
全國工業總會 8 月 8 日發表 2023 年白皮書,共提出 44 個議題,164 項政策建議。在「勞資關係暨人力資源」單元,工總建議放寬移工限制,並擴大吸引及留用外籍人才,如積極開發新的移工來源國,延長續聘年限,提升各產業核配比率,降低附加就安費,縮短遞補等待期,以及簡化中階人力流程,並檢視勞動法規,以利產 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