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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聽說集中檢疫要給移工1天1000元嗎?
A: 集中檢疫期間,若都有遵守隔離或檢疫通知書上明列的應遵行事項,「政府」將會給予移工1天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需要注意的是,隔離期間需要在居留證的核發有效期限內才算數,且是依照實際可工作日期來計算(如工廠外勞周休二日,14天僅核算10天)。
另外,若要申請防疫補償金,可在隔離結束後,到隔離地的區公所申請,屆時需要攜帶:
– 護照居留證影本
– 存款簿封面影本
– 隔離通知書
– 未領薪資切結書
– 本人到場
因補助是依每位移工狀況而有不同,相關的細節可以打電話至隔離地區公所或者1957詢問!
Q: 集中檢疫有補助?要怎麼申請?
A: 因新冠肺炎爆發後,移工入境都需要集中檢疫14天,每天的金額為1500元,其中政府將直接補助雇主一半的金額(750元)。一開始是在檢疫結束後寄單,但現在已改成入境前要先付750元*14天=10500元。若有相關問題,可撥打03-3989002桃園機場服務站詢問喔!
Q: 如果我不想幫看護保意外險,是否可以?
A: 可以,但您需要自行準備50萬元作為賠償金。
今天我們聽到同業發生了一件令人難過的事情。一位女傭在休假期間與朋友外出,本應是快樂的時光,但她在騎電動腳踏車時,由於速度過快且未佩戴安全帽,於轉彎處失控摔出,頭部重創引發腦部血栓,當天晚上不幸去世,實在令人惋惜。
更令人遺憾的是,仲介公司在處理此事時發現雇主並未為女傭投保意外險。雇主原本認為女傭只在家中工作,不會發生意外,因此未投保這項保險。但意外無法預料,根據勞動契約,若雇主未為移工提供意外險,不論意外發生在工作時間內或外,雇主都須賠償應保險而未保險的相同金額(印尼、越南、菲律賓契約為30萬元,泰國契約為50萬元)。最終,這位雇主不僅失去了一位印尼籍看護,還需支付30萬元的賠償金。
21世紀人力仲介特此提醒,務必為看護投保意外險。這項小小的花費可以提供基本的保障,讓他們能夠安心工作、放心休息,雇主也能因此心安理得。
Q: 外勞就業安定費減免問題?
A: 雇主聘僱外籍看護工每個月應向勞委會繳納就業安定費,若雇主或被看護者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資格者,可減少就業安定費之繳納。
- 一般:2000元/月
- 中低收入 (中低收入領有老人生活津貼或領有身障生活補助者):1200元/月
- 低收入戶 (依社會救助法所列冊之低收入戶):600元/月
若符合中低收入或低收入資格者應檢附以下文件之一:
-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所開具之列冊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文件,內有雇主或被看護者姓名,及資格生效日期。
-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定為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相關文件影本,內有雇主或被看護者姓名,及資格生效日期。
Q: 僱用外籍看護所給付費用,可否列報綜合所得稅醫療費用扣除額?
A: 僱用外籍看護所給付各項費用,依規定不得於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項下列舉扣除。
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前段規定:「醫藥及生育費: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納稅義務人僱用外籍看護所給付各項費用係給付予個人,非給付予符合所得稅法規定之醫療院所,因此不符合於綜合所得稅醫藥及生育費項下列舉扣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