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申請從事多元陪伴照顧計畫 11/28 提出 評選結果 12/20 公布 擬委任仲介須註明
勞動部 18 日公告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 第一階段試辦單位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28 日止,依法設立或登記滿五年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檢附申請表、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書等相關文件證明,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辦公室,評選結果將於 113 年 12 月 20 日前公布。
勞動部 18 日公告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 第一階段試辦單位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28 日止,依法設立或登記滿五年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檢附申請表、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書等相關文件證明,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辦公室,評選結果將於 113 年 12 月 20 日前公布。
自 113 年 11 月 20 日起,勞動部簡化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登記程序,勞雇雙方合意廢聘轉出時,資訊系統將自動登載外國人轉出相關資訊,仲介或雇主不需親至公立就服機構辦理轉出手續。
配合新增「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勞動 部修正相關法規、令釋、文件效期以及雇主申請書表等,其中雇主辦理國內招募「多元陪伴照 顧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訂為 3 萬 3,832 元,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多元陪伴照顧工作, 每人每月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新臺幣 2 千元。
外界簡稱「鐘點移工」的「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預計今年底開辦,勞動部 15 日舉 辦試辦單位說明會,線上、實體逾 30 家社福 團體參與;勞動部表示,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仍須先辦理本國招募,不足才得以聘移工,聘僱移工可在台承接期滿的家事移工與機構看 護工,或是從國外引進,外籍陪伴照顧員未納入中階技術工,僅能以藍領移工申請。
勞動部 14 日公告「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由成立 5 年以上具有服務實績的財團法 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為雇主,聘用本外籍陪伴照 顧服務工作者,至家有身心障礙者或病患的家 庭陪伴照顧,第一年試辦單位 3 家,試辦單位可以委任績優仲介,處理移工之招募、引進、 聘僱管理、生活照顧服務、住宿管理等事宜。
仲介需 5 年內評鑑皆 A 級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醒,聘有外籍看護工的家庭, 亦符合申請多元長照服務「到宅沐浴車」的條件。南投縣內的移工雇主亦可利用衛生局長期照 顧網路線上申請服務,網址:https://www.ntshb.gov.tw,進入便民服務/線上申請/長照服務個案申請,或縣府網路 E 櫃臺(https://neip.nantou.gov.tw/)。
TIWA、婦女新知等民間團體 28 日於立院前召開記者會,質疑勞動部上週公告的多元 陪伴計畫與民間討論不足,也反對讓多元 陪伴移工適用責任制,提出撤回相關公告 並召集利害關係人討論等訴求。勞動部回 應計畫已獲多方代表認同,另因工作性質需彈性安排,已經勞資基準諮詢會議同意, 多元陪伴移工適用責任制。
為配合年底前實施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勞動部預告修正就業安定費數額表,增訂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多元陪伴照顧工作,每人每月應繳納就 業安定費數額新臺幣 2 千元。
藍領外國人工作資格及審查辦法修正草案正式預告, 增訂移工從事多元陪伴工作工作內容、資格,以 及雇主資格和人數認定等規定。其中移工從事多元照顧陪伴工作,條件與家庭看護工相同,均須年滿 20 歲且接受相關訓練;雇主應為登記或設立滿 5 年的法人團體,不包含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但仍可委託業者辦理後續引進、管理事務。
勞動部公告最新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 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新增新竹市立馬偕兒童醫院等 15 家醫療院所,刪除 3 家醫療院所,另外更新「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之居家醫療 照護整合計畫診所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