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移工權益抬頭 企業需承擔合理招聘成本 消除強迫勞動研討會 分享 RBA 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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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在臺協會主辦「2023 消除強迫勞動風險 -臺法研討會」在臺北召開,邀請專家分享歐 洲推動相關法制經驗,以及國際企業參與 RBA 的實務做法。勞團及學者認為,目前很 多企業招募移工,不僅不需要負擔成本,甚 至後續的翻譯、管理都是由仲介免費提供服務,在人權普世價值的趨勢下,聘僱移工成本低廉又好用的觀念必須改變,雇主應重新檢視本身營收,並訂出合理的招聘費用,納入支出,才能消除強迫勞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致詞時表 示,臺灣企業在全球供應鏈中,扮演了非常 重要的角色,希望透過這次研討會,共同探 討歐盟 2022 年所通過的《盡職調查法》所帶 來的影響,以及供應鏈中所有的利害關係人 在消除強迫勞動的經驗分享,在未來移工政 策上,導入更多的勞權的意識。 

稽核制度納入外部團體 
雇主應有勞權基本概念 

法國國會議員 Dominique Potier 分享,2017 年通過的盡職調查法具有先驅性,之後也帶動歐洲其他國家,要求企業必須對供應鏈負責,檢視是否有強迫勞動、環境等風險。該法是基於預防而非以處分為目的,要求企業 提出創新作法,避免問題發生。實施初期以 大型跨國企業為對象,目前已有討論是否擴 大範圍。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主任汪英達點出目前在臺移工遭遇的處境,包括招聘費用高、護照及居留證遭扣留、被要求從事許可以外工作、無法自由轉換雇主,以及雇主常以附約 方式替代原本有利於移工的條件等。他也提 到,移工來臺後需按月支付服務費,但仲介公司往往更重視經營與雇主間的關係,導致移工付了費用,卻很少被服務到。 

汪英達並建議,建立公開稽核制度,納入公民組織、工會、NGO 參與,並增加如直接聘僱、國對國等多元招聘管道。他強調,企業應了解強迫勞動的定義,並思考本身能做哪些改變,以及招聘移工的合理成本。

仲介制度或許無法完全消除,但可讓費用合理地 轉移到雇主。 

法國無國界人力資源成員 Aziz Ahammout 發現,以印尼移工從母國到國外的遷移過程為例,印尼政府在 2017 年通過法令,限制仲介收費,但多數移工來自偏鄉,很難獲得足夠資訊,雖然出國前都有出國前講習,但此時多數已經議約完成,移工已無就合約內容談判的空間。 

過往釐清仲介是否超收費用,常因缺乏明確單據而難以判定,Aziz Ahammout 及汪英達均認為,舉證責任應轉移到仲介、雇主,而不必要執著於收據。 

中小企業較難達到要求 
RBA 引導直聘效果有限 

勞發署「跨國勞動力政策與制度資訊蒐集分析」計畫主持人辛炳隆表示,目前全球 RBA 會員中,臺灣所佔比率約一成,以電子業為 主。其中較特別的是針對負責招募的仲介也 有 SVAP 稽核機制,但並沒有強制的要求, RBA 會員也未必會要求提供服務的仲介接受稽核。 

為了解臺灣企業遵循 RBA 行為準則的現 況,透過研究訪談國內 8 家企業,當中發現, 受訪企業表示加入初期確實在作業上有困 擾,但上手後沒有太大障礙。另外,大型企 業在負擔 RBA 相關成本上較無問題,但學者 認為,臺灣以中小企業為主,導致間接供應 商的中小企業無法參與或遵守 RBA 規範。 

不過,RBA 要求雇主支付移工所有來臺費 用,引導企業採用直聘的效果卻不明顯。辛 炳隆指出,訪談中有很多雇主認為直聘太麻 煩,更關鍵的原因在於引進移工過程中,仲介公司未必會跟企業收費,因此最終仍選擇 由仲介提供服務,也是未來要努力的方向。 

辛炳隆表示,公平招募相關的公約,未來 一定是趨勢,他呼籲國內雇主必須體認這個事實,改變對聘僱移工成本的考量,未來移工的權益一定會日益受到重視,不能只依賴政府的力量,透過法令來約束,而是要有多 元的管道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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