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指出,112 年 8 月受理一般營造移 工申請案件有 570 件符合申請要件,共核配 9,048 名移工,其中甲等綜合營造分配比例採 9 成, 其餘營造業別則採全額分配,25 日起核發雇主認定函給予申請者,之後申請案件採掛件順序依 分配比例逐案審查辦理分配。
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表示,依申請情形發現,營造業對人力有其需求,8 月申請案核給移工超 過首波 8 千名額度,日前已向勞動部申請增額 7 千名,總計共 1.5 萬名移工額度供綜合營造業、 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者申請核配,以改善營造業缺工情形。
國土管理署說明,9 月 14 日已召開營造移工額度分配審查會議,考量甲等綜合營造業所申請 移工名額已超過首波可分配額度,加上其承攬工程規模達一定門檻可申請引進專案移工,經討 論後分配比例採 9 成進行分配,其餘營造業別則採全額分配。8 月申請案件共核配 9,048 名,25 日已核發 570 件雇主資格認定函,核配結果及可供分配額度近期公布於國土管理署網站,之後申 請案件採掛件順序依分配比例逐案審查辦理分配。
國土署指出,為鼓勵具備管理能力及雇主管理責任之營造業者,近 3 屆曾獲金質獎或金安獎 最高榮譽殊榮者,按申請移工人數給予 10%移工獎勵額度,倘申請者過去三年如有發生重大職 災或重大公安,以及未按營造業法申報淨值或逾複查換證期限的情形,亦會扣減移工分配名額。 國土署強調,一般營造業取得雇主資格認定,後續還要向勞動部辦理本國勞工求才登記後,才能進行移工招募事宜,未來也會持續追蹤國內營造業勞動力供需情況,滾動式檢討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