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9 月 7 日報導】勞動部 115 年 9 月 4 日再度公告調整「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及附表一相關規定,其中今年的評鑑期間由 9 月 15 日延長至 11 月 15 日,評鑑成績則是修正為 12 月 31 日前公告;另 115 年度評鑑附表一的分數改為 102 分,外界關注的「落實公平招募精神」評鑑分數由 8 分下修為 5 分,其 仲介協助雇主引進「零付費」外國人,依人數區分得 1 至 3 分不等。
助雇主引進零付費 1 人 得 1 分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 品質評鑑要點」以及附表一至三指標配分,勞 動部在 115 年 6 月 2 日有修正公告,其中附表 一總分為 100 分,為因應公平招募,新增評鑑指標配分,在仲介協助雇主引進「零付費」外 國人,依人數區分即可獲得 2 至 6 分不等,引起仲介反彈,新的仲介評鑑指標,讓沒有做 RBA 的,尤其是專門做家庭類移工的仲介,很 難獲得評鑑 A 級(90 分以上。
勞動部接受意見,在 115 年 9 月 4 日公告調整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及附表一相關規定。 勞動部說明,由於受評鑑的仲介家數擴增, 另新增「落實公平招募」及「協助重症家庭」 等評鑑項目,為讓仲介機構能有時間準備評鑑資料,同時也讓評鑑委員有更充裕評鑑時間, 因此將評鑑期間由 9 月 15 日延長至 11 月 15 日,成績公告時間也由 10 月 31 日改為 12 月 31 日前,這部分修正在今年即實施。
每 2 個月服務雇主與外國人 各得 2 分
至於 116 年評鑑 115 年度時,附表一總分改為 102 分,鼓勵仲介提高訪視雇主與外國人的頻率,自 115 年 6 月起,仲介機構對 90%以上的外國人及雇主,需每2個月至少提供1次聯繫、 訪視及資訊服務,外國人及雇主各可獲 2 分。 根據「落實公平招募精神」指標,配分 5 分, 其中,仲介機構所有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不論聘僱或兼職,均須參加主題與「禁止強迫勞動」 相關教育訓練,可獲 2 分;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名單係依仲介機構提供為依據。
勞動部說明,就專人員參加禁止強迫勞動教育訓練,主辦方可以是政府、NGO、工會或民間團體辦理的,在評鑑時提出簽到表、訓練證明等文件,另新進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則應於到職後半年內參訓。
此外,仲介機構若協助雇主自海外引進外國 人,並由雇主支付外國人在母國的招募費用, 也可依人數取得 1 至 3 分。達 1 人以上、未滿 11 人得 1 分;11 人以上、未滿 31 人得 2 分; 31 人以上得 3 分。
不過,仲介機構必須提出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以及雇主支付招募費用的合約、匯款紀錄或付款單據等佐證,證明確實由雇主負擔母國招募費用,才能取得分數。
新增仲介創新作為滿分 5 分
另「仲介機構創新作為」指標,滿分 5 分, 其中仲介自行或與合法立案的 NGO、民間團體合作辦理外國人權益及法令宣導,可得 1 分; 參加人數達 10 人或達評鑑年度聘僱許可人數 50%以上,再加 1.5 分。
針對外國人辦理技能或語言培訓課程,協助提升職涯發展,也可得 1 分;參加人數達 10 人或達評鑑年度聘僱許可人數 50%以上,再加 1.5 分。
相關課程須提出計畫書、教材、簽到表及活動照片等資料;協助外國人使用勞動力發展署數位服務平台外國人數位學習專區並取得學習時數證明,也可視為參加培訓課程。
培訓課程可使用發展署數位平台
此外,仲介年度協助重症家庭聘僱看護工比率達 30%以上,可得 1 分;替重症家庭自國外引進看護工平均日數未達 75 日,也可得 1 分。
其中,重症家庭聘僱比率是以仲介替重症家庭辦理聘僱看護工人數,包括國外引進及國內承接,除以仲介辦理家庭看護工總人數計算; 至於平均日數,則依勞動力發展署資料,計算重症家庭雇主取得招募許可核准日至外國人入境的平均天數。
另外,仲介機構若在評鑑年度前 2 年內,曾取得禁止強迫勞動相關第三方稽核認證,也可獲 1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