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卅一日臺北報導】因應最低薪資即將調漲,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自即日起申請聘僱泰國勞工文件認證,其薪資及加班費應配合調整。其中每月薪資應調整為 2 萬 8,590 元,折算後每小時工資為 119 元,平日及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加班時薪也跟著調高,提醒雇主及仲介業者按照新的標準送件申請。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最低月薪將由現行的 2 萬 7,470 元增加為 2 萬 8,590 元,以每月 30 天、 每天 8 小時計算,每小時工資數額為 119 元。正常上班日因作業需求而有加班情形時,前兩小時按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計算,為每小時 159 元;第三至四個小時加班按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 之二計算,四捨五入後為每小時 199 元。因天災事變雇主要求勞工出勤者,每小時薪資應加倍計 算,為每小時 238 元。
契約第 5 條 明定各類加班時薪
泰辦勞工處也發布 2025 年驗證文件,調整資料表、需求書,以及勞動契約相關內容。在勞動契約第 5 條加班費中,明定泰國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提供勞務,第 5.1 條平日延長工時在 2 小時內,時薪不得低於 159 元;第 5.2 條平日延長工時在 2 小時以上但未達 4 小時者,時薪不得 低於 199 元。第 5.3 條則規範天災事變突發事件
必須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雇主得延長工時, 並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倍給付,時薪不得低於 238 元。若勞工需在勞動契約中第 4.1 條休息日、 第 4.2 條國定假日及勞動節、第 4.3 條特別休假日工作,當日薪資照給外,第 5.4 條明定每小時薪資 119 元。
提報泰國官方 北、高同步採用
勞工處日前已將臺灣最低工資調整及勞基法加班費相關計算方式提報給勞工部,臺北、高雄兩分處原則上將同步採用此項原則作為審查認證文件的標準,泰辦處提醒,仲介業者準備相關聘僱文件時留意各欄位金額的正確性,於勞動契約及資料表中各欄位確實依照公告規定填寫並送件。
臺北分處收到驗證文件申請後,約 3 個工作天完成審查,如文件有誤,將通知申請人補件,並以補件完成日重新計算審核期限。此外,驗證文件工作地址在彰化及嘉義以北,由臺北分處受理,以南則須至高雄分處(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 12 號 11 樓之 1,國城 UFO 大樓 A 棟)辦理。 勞工處進一步說明,驗證文件格式為 PDF,需下載至電腦後再操作,仲介業者製作文件時,只需在第一頁(資料表)輸入正確資料,系統將會自動套用到其他文件,免去繁瑣鍵打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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