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 3.0|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 衛福部加碼  115 年提高至 18 萬元按月採認 9/14 申請

最後更新時間 :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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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9 月 10 日報導】我國已邁入超高齡社會,為落實長照 3.0「在地安老」的政策方向,同步支持確有 24 小時密集照顧需求的家庭,衛福部提出加碼調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針對長照需要等級第 4 級以上住民,自 115 年起將補助調增為每人每月最高 1 萬 5,000 元、每年最高 18 萬元,並改採按月認列及分 2 期撥付方式,持續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 中央加碼每月5千元 

行政院長卓榮泰 10 日於行政院會聽取衛生福利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115年調增規劃」報告後表示,為持續強化長期照顧服務及減輕中重度失能者家庭照顧負擔,政府自今年起調增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 中重度失能者入住長照住宿式機構,每人每月最高補助由現行 1 萬元提高至 1 萬 5,000 元, 

全年最高補助由 12 萬元增加至 18 萬元。 此外,入住身心障礙機構的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也同步獲得中央加碼補助,每人每月增 加 5,000 元住宿費用,兩項措施同步升級,提 供照顧需求較高家庭更多支持。 

衛福部長照司長祝健芳進一步說明,本次調增方案補助額度溯自今年 1 月 1 日起適用,並 自 9 月 14 日起開放民眾申請。政府也將簡化申請、審查及核發流程,改採按月認列、分期 核發,讓符合資格者能更快取得補助。 

祝健芳指出,住宿機構包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榮民之家以及長照服務機構;補助資格對象為長照等級 4 級以上或持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 過去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以「年」為計 算單位,入住超過 180 天可給付全年補助,未 滿 180 天則不予給付;此次調整後改採「按月」 計算,入住超過半個月即可認列 1 個月補助, 計算方式更為精細,也提高補助公平性。 

調增方案編 166.17 億元 受惠 10.5 萬人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指出,我國截至今年 7 月 底,65 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 477 萬餘人,占總人口 20.5%,其中失能率約 16.47%、失智率約 7.99%。因應人口快速高齡化及住宿照顧需求增加,本次調增方案編列經費 166.17 億元,預 估約 10.5 萬人受惠。 

卓揆表示,我國已邁入超高齡社會,政府今年起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3.0」,首年投 入 1,153 億元,在長照 2.0 既有服務基礎上,持 續強化醫療與照護銜接,以及中重度失能者照 顧與家庭支持。 

卓榮泰強調,此次調整是從「減負擔、減流 程」兩方面著手。一方面提高住宿照顧補助, 減輕家庭經濟壓力;另一方面簡化申請及審查程序,降低民眾申辦負擔。 

卓榮泰要求衛福部會同地方政府儘速完成行政準備,加強向民眾及各住宿式機構宣導,讓申請、審查及補助核撥順利進行。同時,政府也將持續掌握各區域生活圈住宿及日間照顧需求,規劃布建住宿式及社區式服務量能,提升長照服務的可近性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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