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發現家中長輩經常忘記吃過飯、出門找不到回家的路,甚至情緒變得陌生且暴躁時,那份心力交瘁,往往只有真正面對過失智症照護的家屬才能體會。
台灣已正式步入高齡化社會,失智症的照護不僅是一場漫長的馬拉松,更是一項對整個家庭經濟與精神的嚴峻考驗,許多家屬為了照顧長輩,不得不放棄工作、犧牲生活品質,最終換來的卻是兩敗俱傷的局面。
為了減輕家庭重擔,政府近年來不斷放寬外籍看護的申請門檻,尤其是針對失智症患者與高齡長者,提供了更簡便的「多元免評」方案。本篇實務解析將帶您快速了解2026年最新法規,不再讓複雜的行政程序成為您申請外援的絆腳石。
一、 失智症申請外籍看護懶人包
(一) 核心申請門檻
現行制度已大幅放寬早期失智症患者的申請門檻。患者無須進行巴氏量表評估,僅需經由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並透過「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檢測,分數判定達1分(含)以上(即輕度失智),即具備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資格。
(二) 高齡者特別條款
若患者失智症狀未達CDR 1分標準,但被看護者年滿80歲以上,依法規全面免除巴氏量表與醫療評估。家屬僅需準備被看護者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戶籍謄本)即可直接提出申請。
(三) 申請核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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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資格: 取得CDR量表1分以上證明,或確認被看護者年滿80歲之身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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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求才登記: 向所在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國內求才。一般80歲以上免評專案,依法須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登記至少7日,確認無法聘用本國籍照服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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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招募許可: 備妥身分證件與證明文件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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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引進: 取得許可後,透過合法仲介辦理國外引進或國內承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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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失智症與高齡者申請外籍看護詳細說明
(一) 失智症認定與CDR量表機制
台灣步入高齡化社會,為減輕失智症家庭的照護重擔,主管機關近年已調整外籍家庭看護工的申請門檻。過去失智症患者申請外籍看護往往受限於肢體活動能力尚可,導致無法取得巴氏量表低分。目前政策採多元評估制,即使患者仍能自行走動,只要經專科醫師透過臨床失智評估量表判定為1分,即可證明其認知功能退化與生活自理能力受損,直接符合免開巴氏量表之資格。
(二) 年滿80歲全面免評估政策落實
針對家中長輩若未罹患特定重症或失智評估未達標準的情境,《就業服務法》修正後已明訂高齡長者免評規範。只要被看護者年滿80歲以上,不論是否有肢體失能狀況,家屬皆可直接辦理外籍看護申請,此一放寬大幅縮短了高齡長者家庭的申請等待期與醫療鑑定成本,有效解決實務上為求開立量表而在醫療院所奔波的困境。
(三) 實務作業時程與分流機制
政府目前針對免評估案件實施輕重症分流機制。若家屬以「年滿80歲以上」條件申請一般免評案件,仍須遵循國內求才程序,辦理登記至少7日。在確認國內無合適照服員後,方可進入外籍看護招募階段。辦理過程需確保相關身分文件及醫師診斷證明具備時效性,並確保行政程序完整。
(四) 實用實務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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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長輩有失智症狀但還能自行走動,是否具備申請資格? 答:具備。只要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之CDR量表達1分(含)以上,即符合輕度失智標準,免除巴氏量表評估,可直接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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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80歲以上長輩申請外籍看護,是否確實無須醫療評估? 答:依據現行規範,只要年滿80歲以上,僅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即可辦理,完全免除巴氏量表的醫療評估流程。
三、 為什麼選擇21世紀移工仲介?把專業交給專家,別累垮自己人
面對日漸繁重的照護壓力,聘僱外籍看護是讓家庭重拾生活軌道的關鍵決策。然而,繁雜的法規限制、冗長的申請程序,以及後續的勞雇管理,往往讓已經身心俱疲的家屬感到更加無力。選擇專業的「21世紀人力資源管理顧問公司」,等於為家庭聘請了一支強大的後勤支援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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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是一條漫長的路,千萬別為了省下行政費用而選擇自行辦理,甚至讓自己陷入勞資糾紛的泥淖。把繁瑣的程序交給我們,將寶貴的時間留給家人,這才是對長輩最好的關懷,也是對自己最溫柔的善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