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僑外生|薪資達每月 3.5 萬元 免除訓練資格 旅宿僑外生上限 3 成 雇主須有勞保證號
勞動部 7 日預告藍領審查標準草案,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在台從事旅宿服務工作資格,除學歷外並須取得交通部觀光署或教育部認可之 80 小時訓練或實習證明或切結書,初聘每月薪資不低於 3 萬元,若雇主願意給予每月薪資不低 於 3.5 萬元,則可以免除訓練資格;旅宿僑外 生名額上限不得超過員工人數的 3 成。
勞動部 7 日預告藍領審查標準草案,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在台從事旅宿服務工作資格,除學歷外並須取得交通部觀光署或教育部認可之 80 小時訓練或實習證明或切結書,初聘每月薪資不低於 3 萬元,若雇主願意給予每月薪資不低 於 3.5 萬元,則可以免除訓練資格;旅宿僑外 生名額上限不得超過員工人數的 3 成。
勞動部 7 日預告轉換雇主準則,現行規定雇主承接營造工作之外國人,僅能補足原聘僱剩餘期間,為留用從事營造工作外國人,將修正刪除。 勞動部 113 年 8 月 7 日預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 8 款至第 11 款規定 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意見可於 8 月 14 日前提出。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說明,這次預告修正轉換雇主準則係配合新增僑外生得由合法登記之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等雇主申請接續聘僱從事旅宿服務工作之應備文件、期滿轉換程序與相關文件等。
父親節前夕,10 名遠洋漁船銪富號的外籍漁工 8 月 7 日召開記者會,痛訴在惡劣的環境下連續出海長達 15 個月,卻沒有拿到任何薪資,不僅陷入生活困頓,甚至家人生病也無力救治而遺憾離世。包含台灣人權促進會在內多個民間團體一致要求,雇主不僅應償還被惡意積欠的薪水,也應對造成的損害負起賠償責任。政府須針對終止強迫勞動和苛扣工資提出具體作為, 確保漁工 Wi-Fi 使用權,全面進行制度改革。
旅宿業疫後爆發缺工潮,為解決旅宿業人力荒,勞動部近期啟動法制程序, 6 日先行預告修正雇主聘僱辦法草案,擬放寬在台取得副學士僑外 生可留台從事旅宿服務工作,預計 8 月底前上路,初次聘僱旅宿僑外生薪資要求達 3 萬元, 雇主資格則要持有合法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旅館業或民宿業登記證。
《詐欺犯罪防制條例》經立院三讀,並於 7 月底由總統頒布正式施行。新法規定電信業者提供電信服務、外國人預付卡服務、 高風險國際漫遊,均需介接資料庫核對使用者身分、出入境狀況,避免遭不肖人士利用。
勞動部預計 9 月將公告看護移工外展試辦 計畫,民團擔憂是變相開放移工從事鐘點居服和幫傭,衝擊本國勞工就業和長照體系,呼籲停止該計畫。勞動部回應,試辦計畫是為建立更多元的移工照顧模式,滿足短期照顧等需求,會設計區隔避免排擠本國就業,也會傾聽各界意見,漸進試辦。
憂變相開放外籍鐘點居服員/幫傭
特定工廠聘僱移工資格審查認定已於 5 月 15 日 截止。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表示,所有申請案已於 7 月底審查完畢,共有 774 件符合資格,預計核給移工 4,458 人。由於勞動部近期 針對雇主申請移工人數計算公式發布新函釋,也適用於特定工廠移工配額計算,將於調整 完成後,陸續寄發通知予申請人。
政府為開拓新南向國家觀光客源與商務合 作,2016 年起陸續給予免簽、有條件免簽等優惠待遇。但審計部最新決算報告指出, 持免簽或有條件免簽逾期停留的外國人, 疫後大幅增長,且其中從事非法活動遭查 獲者增幅逾 2 倍。對此內政部移民署表示, 已建立篩濾機制、強力查緝脫團者,將持續防堵,杜絕外來人口在臺從事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