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仲介|遏止仲介超收費用 勞動部建立專案查察 112年高風險仲介查察 納入薪資補貼案
為加強查察仲介機構違法超收費用,勞動部已建立專案查察機制,112年重點查察對象針對高風險仲介,包括經1955申訴超收費用、引進漁工行蹤不明比率過高、受職災移工委任轉換雇主等,以及去年受家庭看護工雇主委任辦理申請薪資補助者,預計今年中進行查處工作。
為加強查察仲介機構違法超收費用,勞動部已建立專案查察機制,112年重點查察對象針對高風險仲介,包括經1955申訴超收費用、引進漁工行蹤不明比率過高、受職災移工委任轉換雇主等,以及去年受家庭看護工雇主委任辦理申請薪資補助者,預計今年中進行查處工作。
為簡化申請檢附文件,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修改無違反法令證明申請書,過去事業單位申請時,須提供本國勞工具有舊制年資人數等資料,100人以上事業單位則應另檢附哺集乳室照片,未來勞動局將改採系統線上查核。新申請表自即日起生效,提醒事業單位申請時應使用新版文件。
有關媒體報導印尼政府正為在台灣的35萬印尼人擬定緊急應變計畫,以及中國駐菲大使有關在台菲籍移工言論;外交部回應指出,保護在台公民是各國駐台代表機構重要工作之一,外交部持續與各國駐台代表機構保持密切聯繫,就區域情勢交換意見,並適時提供各國為保護在台公民所需的必要協助。
勞動部13日修正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除配合法令條次與部分文字修正外,主要是放寬特登工廠消防申報證明,之前須由地方消防局開立,放寬可以由消防設備師簽證確認消防安全符合消防標準,且經消防專技人員開立合格檢修申報書者,即可免經勞動部許可,逕調派所聘僱之甲工廠外國人至乙工廠從事製造工作。
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在立法院初審階段,其中針對第74條之1提高逾期居停留外國人罰鍰,民間團體點出該法充斥差別待遇、缺乏多元包容及人權保障,呼籲政府應重視導致移工失聯的結構性問題,而非透過提高懲罰失聯移工及雇主來解決,且在理解失聯問題本質前,應維持現有條文,不宜輕率修法。
今年齋戒月即將結束,4月21日或22日為全球穆斯林開齋日。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近日函請台灣仲介公司及印尼移工雇主,基於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如外籍移工請假參與開齋活動,請雇主予以尊重准假。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申請人數已近8千人,已核准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已達5,500人,為企業的長期發展提供穩固優質的勞動力,勞動部呼籲產業類雇主只要符合申請聘僱中階技術人力條件者儘速提出申請,創造雇主與移工雙贏的局面,進而提升我國整體產業及經濟發展的競爭力。
目前社區及住宿式長照機構疫情穩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17日放寬訪客及住民管理等防疫措施,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史的探視者、陪伴者及新進陪住者,取消篩檢規定。定期快篩措施持續至4月底,近日再做檢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2日審查《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草案,不分朝野立委共有22個修法提案,今天就服法第58條修正案送出委員會,交院會處理,家庭看護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1個月、另其他工作類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3個月;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經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經勞動部廢聘雇許可逾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原雇主就可提出遞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