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移工|23家臺灣仲介 泰國互貿7月將屆滿 許可證、變更登記表英譯本須公證並蓋章
7月起預計有23家台灣仲介,其泰國互貿資格即將陸續屆滿。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提醒,符合辦理展延互貿的仲介業者,應於互貿認可效期屆滿前30日至90日內,向泰國勞工處完成申請展延驗證,並將驗證完畢的文件交由泰國仲介完整送至泰國勞工部就業廳完成最後流程。逾期申請或不符申請規定,經限期仍未補正,以及少於30天辦理展延登記者,則應採初次認可程序申請,採初次申請者,原則上14天至1個月內公布審查結果,如遇假日順延。
7月起預計有23家台灣仲介,其泰國互貿資格即將陸續屆滿。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提醒,符合辦理展延互貿的仲介業者,應於互貿認可效期屆滿前30日至90日內,向泰國勞工處完成申請展延驗證,並將驗證完畢的文件交由泰國仲介完整送至泰國勞工部就業廳完成最後流程。逾期申請或不符申請規定,經限期仍未補正,以及少於30天辦理展延登記者,則應採初次認可程序申請,採初次申請者,原則上14天至1個月內公布審查結果,如遇假日順延。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公告6月份休假日及星期日服務(SundayService)時段,其中6月12 日 適逢菲國國慶,以及22日、23日端午節連假,均不受理各項業務,17日無補班。星期日服務訂於6月4日、18日進行,移工及菲律賓僑民前往辦理各項業務前,建議事先預約。
勞動部上周預告調整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及機構看護等4大產業聘僱移工資格,將增加約2.8萬名移工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移工團體在5月30日意見收集的截止日赴勞動部抗議,移盟指出,勞動部這次預告期僅7天,搜集意見只是黑箱式的「走過場」,政府持續以「當代奴工制度」、「廉價勞動條件」來因應產業缺工,這是「請鬼開藥單」。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防杜外國人逾期滯臺從事違法(規)活動情事而危害社會治安,逾期者罰鍰從現行2千元至1萬元加重為1萬元至5萬元,並延長禁止入國期間至7年。
立委溫玉霞、王鴻薇5月30日舉辦移工問題總體檢公聽會,邀集移工雇主、身心障礙家屬代表、仲介業者及相關領域專家,聚焦巴氏量表、就安費、失聯移工等議題,與政府部門對話。與會雇主及病友代表提到,申請引進時已如實告知被照顧者及家庭狀況,應禁止轉換雇主;若移工入境後非因雇主因素要求轉換,應回母國重新申請,損失不能只由雇主承擔。
為鼓勵雇主提供優於法令規定的移工友善措施,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持續辦理「表揚企業辦理友善移工措施計畫」,凡登記設立於新北市的社福機構及事業單位,合法聘僱外國人並有提供優於法令的友善移工措施,且去年無違反相關法令及移工重大勞資爭議者均可報名參加,將選出5家頒發1萬元獎勵金並公開表揚。今年申請表增列相關應備文件,並提供事業單位勾選,即日起收件至7月31日止。
為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調整聘僱移工資格,其中修法新增製造業雇主得以第二順位在國內承接製造業移工,額外給予5%名額,該5%名額不須接受定期查核且就安費每名2千元,之後期滿遞補或是重招時,5%納入核配比率,雇主可以選擇從國外引進或是在台承接,這5%名額都無須定期查核。
為督促營造業落實施工安全,勞動部職安署上周再次召集全國勞動檢查機構,針對鄰近軌道、設有固定式起重機(塔吊)及工安執行績效差之建築工地同步實施勞動檢查,勞檢38工地,開出550萬元罰單;職安署指出,時序進入夏季,為營造業發生重大職災好發期,將持續進行大規模勞檢,呼籲全國營造工地務必自我落實施工安全管理。
現行外國人申請外僑居留證,均同時核予同外僑居留證期限之多次重入國許可,僅外籍移工須於每次出國前,申請單次重入國許可,基於簡政便民及維護移工權利考量,內政部修法放寬規定,外籍移工於申請核發外僑居留證之同時,得申請核發多次重入國許可。
現行私立就服機構聘僱雙語翻譯人員人數最多僅能聘僱16人,但是隨著移工在台人數屢創新高,目前已達73萬餘人,私立就服機構受不同雇主委託管理外國人,部分大型機構16名雙語翻譯人員就不夠,為有效協助雇主與外國人相關事務,勞動部修法刪除人數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