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雇主違反勞基法 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居冠  勞動部建置系統 協助勞雇快速試算加班費

最後更新時間 : 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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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8 月 6 日報導】勞動部公布近 3 年《勞動基準法》裁罰情形,違規案件仍以工資、工時及休假制度最為常見, 其中「未依法給付加班費」高居裁罰件數第一, 累計達 6,350 件,至於「未依法給予特別休假」 排名第 4、累計有 2,000 件;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應落實勞動法令,避免因違規受罰,也呼籲勞工善用勞動部建置的加班費及特別休假試算系統,維護自身權益。 

推出 1 分鐘教學懶人包影片  

勞動部指出,觀察近 3 年裁罰案件,違規情形仍集中於未依法發給加班費、假日工資、未全額給付工資,以及違反加班工時與例假規定等,顯示企業在工資及工時管理方面仍有改善空間。 

依據「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統計,工時及休假相關違規前五名依序為,第 1 名違反《勞基法》第 32 條第 2 項「超時加班」,3,310 件;第 2 名違反第 30 條第 6 項「出勤紀錄不夠精確」,3,013 件;第 3 名違反第 36 條第 1 項「未依法給予週休二日」,2,444 件;第 4 名違反第 38 條「未依法給予特別休假」,2,000 件;第 5 名違反第 34 條「輪班換班休息時間不足」,491 件。 

至於在工資相關違規方面,裁罰件數前五名則為第1名違反第24條「未依法給付加班費」, 6,350 件;第 2 名違反第 22 條第 2 項「未全額給付工資」,3,808 件;第 3 名違反第 39 條「未依法給付假日工資」,2,101 件;第 4 名違反第23 條「未提供薪資明細或未置備工資清冊」, 1,735 件;第 5 名違反第 38 條第 4 項「未依法給付特休未休工資」,771 件。 

為協助勞工及雇主正確理解法令,勞動部推出兩支 1 分鐘教學懶人包影片,介紹「加班費試算系統」及「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的操作方式。 

勞動部指出,《勞基法》依不同加班情境訂有不同計算方式,包括平日、休息日及國定假日加班,民眾只要在「加班費試算系統」輸入工資及加班時數,即可快速計算應領加班費,系統並同步列出各種情境的計算結果。 

特休試算支援週年、曆年制等制度  

勞動部說明,《勞基法》第 38 條規定,勞工於同一雇主服務滿一定年資,即可依法取得特別休假,例如工作滿 6 個月可享 3 日、滿 1 年可享 7 日,並隨年資逐步增加,最高 30 日。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則支援週年制、曆年制、學年制及勞雇雙方約定年度等不同給假方式,可協助勞工計算特休日數及休假期限。 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給假給薪務必依法辦 理。有關加班費、特別休假日試算系統(網址: https://calcr2.mol.gov.tw/)。 

加班費試算系統懶人包影片網址 :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180/9 5702/96334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懶人包影片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18/9 5705/9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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