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 2026 年 8 月 27 日報導】為協助特定工廠業者補足人力,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將先前曾取得資格、但未向勞動部申請初次招募許可的移工員額釋出,重新開放申請。
工商輔導中心表示,本次總共有2,156名配額, 受理至 8 月 31 日截止,已取得地方政府核發特定工廠證明文件,且生產設備符合特定製程及關聯產業的業者,可檢附相關文件申請資格認定,提醒業者把握機會,逾期不予受理。
產發署先前向勞動部爭取 6,000 名移工配額供特定工廠申請,經 113 年及 114 年兩階段受理及審核後,已將全數配額核配完畢。然而據統計資料顯示,先前取得配額的業者中,有近半數未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
回收未引進配額 共計 2,156 名
為使爭取到的移工配額充分運用,產發署今年初修正發布「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審查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將認定函效期縮短為 90 天,促使有人力需求的業者, 盡快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後續並針對逾期未實際辦理引進的配額全數回收,7 月 1 日再 次開放申請,為期兩個月至 8 月 31 日截止, 送件日以郵戳日期認定。
應備文件與前次相同,檢附申請表、機器設備清單、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 28 條之 5 或第 28 條之 6 規定取得之特定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機器設備證明文件、工廠生產流程圖及工廠平面圖,以及申請者簡介、最主要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等資料,辦理資格認定。若屬資源化產業類別,須再檢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通過公告再利用檢核者、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工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等其中一項資格文件。
文件缺漏需補正 14 日內完成
工輔中心表示,今年業者申請的意願踴躍, 為加速作業時間,收件後陸續都有審查,如有文件不齊或其他需要補正之處,則會發函通知申請人於 14 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將不予同意。
需留意的是,申請資格限定為已取得縣市政府核發特登證明文件,且符合3K製程及行業; 若僅有提送工廠改善計畫但尚未取得特登資格,則不具引進資格。
特定工廠申請引進移工,以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作為受理窗口,一律採掛號郵寄。如有進一步詢問,可電洽特定工廠移工辦公室服務專線 0800-035-056。
截至 7 月底止,經完成工廠改善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計 6,417 家,較 6 月份增加 158 家,加計原臨時登記工廠轉為特定工廠有 7,001 家在內,合計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共有 1 萬 3,418 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