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管理|人口販運防制國際研討會今召開  聚焦強迫勞動 弱勢族群辨識保護

最後更新時間 : 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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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6 年 8 月 25 日報導】內政部移民署 25 日舉辦「2026 年防治人口販運國際研討會」,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面對持 續改變的人口販運型態,將透過修法、鎖定弱 勢族群等強化跨境合作。AIT 代表也重申美國 重視與臺灣在責任供應鏈、落實公平勞動的合作。研討會聚焦強迫勞動、漁工、境外生等弱勢族群保護,不過會前場外有民團舉行記者會,質疑缺乏對在地情況的討論。 

AIT:樂見臺灣推動零付費 

劉世芳表示,人口販運防制法全面修正後強化了被害人的鑑別與安置保障,並將迫使被害人從事犯罪活動納入刑事處罰。去年共移送包括勞動剝削、性剝削等 158 件人口販運案件, 設置 25 處庇護所,新收容安置 103 名外籍被害 人,提供生活照顧、法律協助。臺灣也連續 16 年獲美國國務院列為人口販運防制第一級。 

她強調,人口販運型態持續改變,包含網路招募、債務控制和扣留證件等相互交織。因此為了強化跨境合作,她提出 4 點改善作法:持續修法、鎖定脆弱族群防範、跨部會保障漁工權益、強化各國機關聯絡窗口。 

AIT 代理副處長馮海博(Eric Frater)則提到, 美國重視與臺灣在責任供應鏈、落實公平勞動上的合作,這也反映在雙方的貿易協定中,包含強化勞動保障、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製造業和漁業零招聘費用等承諾,美方樂見臺灣持續實現這些目標。 

國際學者:建議強制人權盡職調查入法 

專題講者英國約克大學教授小保方智也,曾任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報告員,他指出英、 美、日已訂定強迫勞動的相關法規,企業法人需承擔刑事責任、罰金和沒收資產等裁罰,但是實際上證明犯罪意圖不易、勞檢量能有限加上可能造成負面的經濟影響,執行有限。因此他認為,要落實企業的責任,人權盡職調查 (HRDD)是更有發展性的方式。 

國際上部分國家採取了軟性措施(如國家行動計畫或指引),部分國家則要求揭露相關資訊 (如英國、澳洲和加拿大);歐盟則已通過強制性、包含處罰的立法,預計在 2027 年落實《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DDD)。臺灣則處於初期階段,適用範圍有限。 

小保方智也認為,人權盡職調查目前的挑戰是僅限大型企業,利害關係人(工會、受害者) 參與有限,以及流於形式的風險。除了採取主動的 HRDD,尚有被動的禁止涉及強迫勞動商品的禁令,實務上常見多邊或雙邊立約,如美 加墨協定、CPTPP 和臺美 ART。 

美國有最堅實的法律框架,包括《關稅法》 第 307 條、2021 年《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 從 2022 年以來已有近 7 千批、價值近 39 億美元的貨物被攔截(37%未放行)。但禁止強迫勞動商品仍有追溯、第三地轉運等問題。 

歐盟 CSDDD 2027 上路  

針對外籍移工保護的國際措施,包括雇主付費原則,加拿大和美國已有相關規定;澳中、 加拿大和紐西蘭則在試辦移工轉換工作。最後他建議,各國政府應由中央立法實施強制性的 HRDD 制度、協助中小企業提升相關知能、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落實處罰。 

研討會前,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在會場外舉行記者會,批評政府連年舉辦人口販運國際研討會,卻未能實際吸取國際經驗,改善在地問題,國際交流淪為大拜拜。 

TIWA 的陳秀蓮質疑,研討會議程越來越國際化,臺灣在地移工的強迫勞動議題、看護工、漁工和境外生等弱勢族群,或者並未納入或僅有簡短報告時間,缺乏在地化和對前述議題的解決策略。她不反對國際交流,但應將吸取的國際經驗跟臺灣民間討論如何解決現行制度造成的人口販運問題。 

民團:應加強對在地議題討論  

桃園市群眾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則指出,政府雖在美國壓力下開始推動公平招募和消除強迫勞動,但對於企業裁罰仍微不足道;他也指出,只禁止強迫勞動商品輸入卻不禁止輸出,難以遏阻不法,也導致企業出口仍 面臨制裁風險;他也要求政府協助業者向品牌商要求分攤聘僱移工成本,既減輕國內供應商成本,也真正落實公平招募精神。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則指出,除了臺美對等貿易協定,歐盟也將禁止強迫勞動規範,臺灣的準備因應,並未納入研討會討論。雖有被害人保護和證據保全、弱勢族 群辨識和保障等議題,但如遠洋漁工因沒有 wifi 缺乏申訴管道、外籍實習生制度遭濫用等狀況,都未納入議程,因此站出來呼籲在地議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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