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8 月 21 日報導】勞動部大修《職業安全衛生法》並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該法已於 115 年 7 月 1 日正式上路,為因應新法規,職安署還增設一科處理職場霸凌防治相關事務;根據統計,新制實施首月,職場霸凌通報系統已收到 223 件申訴。
依照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規定,事業單位若收到職場霸凌申訴案,只要符合受理要件,就需啟動調查,調查結果也需在通報系統登錄;雇主接獲勞工申訴有通報義務,如果發現未通報,第一 次違規會限期改善,再犯將處 3 萬元至 75 萬元罰鍰。
根據統計顯示,勞動部職場霸凌申訴案件通報系統共收到 223 案雇主通報,其中法令施行前協調成立 12 件、調查結果成立 18 件、不成立 127 件、撤案 3 件;施行後協調成立 15 件、調查結 果成立 2、不成立 30 件、撤案 16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