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5 月 22 日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行政院已核定 116 年(西 元 2027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全年總放假日數為 121 日,其中 3 日以上連續假期(含例假日)共有 9 個。
人事總處指出,116 年共有 9 個 3 日以上連假,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3 日)、農曆春節假期(7 日)、和平紀念日(3 日)、兒童節及清明節(4 日)、勞動節(3 日)、國慶日(3 日)、 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3 日)及行憲紀念日(3 日)等,另 117 年 1 月 1 日開國紀 念日適逢星期六,將於 116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補假,形成跨年連假。
人事總處表示,依據「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規定,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若遇星期六,則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若遇星期日,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至於除夕及春節假期,若適逢例假日,則可於前一個或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116 年 2 月 6 日至 7 日(農曆初一、初二)適逢星期六、日,依上開規定,於 2 月 9 日至 10 日(星期二、三)補假;4 月 4 日兒童節適逢星期日,於清明節之次日 4 月 6 日(星期二)補假。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至於,民間企業人員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