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技術人力|海外引進旅宿技術人力傳進度卡關  業者盼開放曾來臺印尼、越南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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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6 年 5 月 12 日報導】勞動部今年新開放海外引進旅宿技術人力,將透過國對國直聘方式,由海外據點協助媒合。部分業者已有興趣提出申請,但據了解原先預定首先開放的菲律賓與臺灣的 MOU 尚未簽署完成,因此業者建議開放曾來臺的其他國別實習生,對此勞動部尚在研議。 

勞動部今年新開放可透過海外引進旅宿技術人力,旅館及觀光旅館業者先為投保薪資級距最低等級的本國勞工加薪 2 千元,並調整投保級距,即可採 1:1 的方式核給引進名額,最高不得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 10%。 

聘僱外國技術人力薪資門檻為 3.2 萬元, 副學士以上或高中畢業加 2 年工作經驗,並且必須符合相關科系大學畢業、曾在臺實 習 6 個月、國際品牌工作經驗、取得檢定、海外受訓或測驗等其中一項技術資格。 

原預計以菲律賓優先引進  

依據勞動部規劃,業者完成國內求才、 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後,進而提出加薪名冊申請雇主資格認定,獲得認定函後進一 步透過海外延攬中心協助選工、媒合。按原先規劃,首個海外據點為菲律賓,其餘印尼、越南和泰國預計 2 年內陸續設點。 

但據了解,近期有大型觀光飯店想實際申請,但由於臺灣與菲律賓的 MOU 簽署尚未完成而卡關;因而飯店業者提出建議, 希望能開放過去曾來臺的印尼、越南與泰國實習生,也能透過海外引進的方式再來臺從事旅宿技術工作。據了解,最快今年上半年會有顯著進度。 

事實上,勞動部 3 月曾修改外國技術人力 的語言條件,考量曾來臺實習的外國學生依觀光署規定具備基本華語或英語能力, 且已經有在臺生活、工作經驗,許多業者也希望可以再回聘優秀的實習生,因此若 3 年內曾來臺於旅宿服務業實習 6 個月以 上,經過實習單位認可者,等同於具備旅宿服務外國技術人力所要求的語言能力。 

曾來臺實習 6 個月就符合雙重資格 

就目前的規定,曾來臺實習 6 個月以上即同時符合語言及技術條件,對於旅館及觀光旅館業者而言,可以在外國學生實習階段就加以培育,實習結束後透過海外延攬中心留才。依據觀光署的統計,從 2025 年 起,近 1 年半核准近 2,177 人來臺實習(相關科系逾 9 成),印尼籍、菲律賓籍人數較多。 除海外引進,勞動部已於 2024 年 8 月底開放在臺畢業僑外生可從事旅宿服務工作,相關資格規範也納入現行的外國技術 人力新制,業者同樣可在國內聘僱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工作。至 3 月底為止從事旅宿服務工作共 7 人,3 名為馬來西亞籍、3 名為印尼籍與 1 名越南籍。 此外,攬才專法新制今年上路,大專校院的僑外生在畢業後的覓職期間免申請工作許可就可自由工作,居留期限原則上為 1 年,可申請延長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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