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漁工|台美協定強化勞權 民團提精進方向  受減稅優惠企業 應充分揭露調查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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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楊孝慈 2026 年 3 月 6 日報導】勞動部日前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 緊接著台美近日簽署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內容,均試圖強化移工權益,解決強迫勞動問題。民間團體對此多表支持,但也提出後續落實的隱憂。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呼籲,經濟部應立即啟動並加速推動「強制性企業人權盡職調查法」,受惠關稅減讓或投資優惠的企業,需將人權盡職調查結果與相關風險管理作為列入揭露重點。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則提出廢除聘僱雙軌制、強化監控、落實海上通訊權及勞動檢查等訴求,以達成 ART 協定所設定目標。 

巨大去年 9 月遭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發布暫扣令,加速後續改革的進程。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勞動部所發布防制強迫勞動防治指引缺乏法律強制力與獨立監督機制,僅依賴於企業自律,難以有效防堵強迫勞動與其他嚴重人權侵害。 

指引不具強制力 僅適用大企業 

在公司治理與資訊揭露方面,經濟部與金管會於去年年底宣佈,合併營收 500 億元以上 上市櫃製造業,自 2026 年起須執行人權盡職調查,並在永續報告書中揭露人權政策、風險辨識與因應措施。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指引僅涵蓋數十間大型製造業者,也僅針對上市櫃公司,無法協助中小企業落實應盡的人權標準;軟性、不具強制力指引性質,經濟部甚至準備將實施期程延後 至 2028 年後。《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 第二期至今仍未公佈,質疑相關勞動權益保障能否落實。 

遠洋漁撈方面,漁工盟認為,台灣政府近年 雖透過增加勞動檢查及逐步修正相關法規試圖改善現狀,但漁工人權及勞動權益受侵害的案例,如欠薪、不當對待持續存在。在公民團體的調查與官方紀錄中,仍出現證件扣留、伙食品質惡劣及超時工作,甚至延誤就醫與暴力威脅等侵害樣態。若要徹底保障漁工人權並根 絕強迫勞動,公私部門仍須付出更多努力。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訴求,經濟部應立即 啟動並加速推動「強制性企業人權盡職調查 」,將目前僅適用於少數大型製造業的揭露要求,升級為跨產業、跨規模、涵蓋整體價值鏈的法律義務,明確規範企業在辨識、預防、 減輕與補救人權侵害上的責任,並設置有效的監督與懲處機制。 

ART 納人權框架 訂定績效指標  

《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2.0,須將 ART 等重大經貿協定納入人權政策框架,訂定清楚的時間表與績效指標,特別是在強迫勞動防制、 供應鏈治理與受害者救濟方面,提出具體行動。 

政府應明確要求在協定框架下受惠於關稅減讓或投資優惠的企業,將人權盡職調查結果與相關風險管理作為永續報告書中必須揭露的重點,並與勞動部「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相互銜接,落實到供應鏈每一環。 

 漁工盟除呼籲廢除聘僱雙軌制,遠洋漁工包含所有移工同等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在內的所有勞動法規外,亦需訂定「3 年內全面廢除漁工聘僱雙軌制」的具體目標、時程與法規調適路徑。優先揭露有關漁工合約條件,修法授權主管機關調閱漁船監控系統(CCTV)影像,強化監控量 能,並儘速將《漁撈工作公約施行法》送交立法院審議,從根本完善漁工權益的法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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