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技術人力|首次開放海外引進旅宿技術人力  勞動部舉辦旅館業雇主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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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6 年 1 月 20 日報導】勞動部今年啟動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新開放可透過海外引進旅宿技術人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0 日舉辦北部說明會,向旅館及觀光旅館業者說明相關規範,包括加薪規則、認定時間及引進流程。 

勞發署長黃齡玉強調,近期國際對勞動人權的關注,牽動跨國勞動力政策(包括實習生權益),也影響與各國的雙邊談判,因 此必須審慎,也提醒產業對接國際標準。 基於本勞優先、保障跨國勞工權益、滿足 企業用人需求的原則,開放外國技術人力海外引進,未來 1-2 年內會陸續在 4 個(移 工)來源國設點直接辦理招募。 

首開菲律賓 其餘 3 國 2 年內陸續設點  

她也提醒旅館業者,尊重業者委託仲介辦理境內業務,但海外部分會由政府處理,業者仍應負起雇主應負的責任與義務。 勞發署專委黃偉誠說明,開放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從事旅宿服務,工作範圍限 於從事房務、清潔、訂房及旅宿業所屬工作場所旅客接待等工作(旅館所屬餐廳亦包含在內)。 

他進一步說明,旅宿業者仍可以透過境 內聘僱副學士以上的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技術工作,核配比為投保人數的 3 成; 而新開放的海外引進,僅限於旅館及觀光旅館業者,則需先為投保薪資級距最低等級的本國勞工加薪 2 千元,即可採 1:1 的方式核給外國技術人力的額度,最高 10%。而需特別注意的是,境內聘僱加上海外引 進,上限為 30%。 

在臺實習 6 個月、海外訓練都可符合 

外國技術人力與申請聘僱移工相同,必須先進行國內求才,國內求才薪資為 3.3 萬 元。而聘僱外國技術人力的薪資門檻則為 3.2 萬元。 

黃偉誠說明,除了薪資門檻以外,海外 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從事旅宿服務工作,必須滿足學經歷、技術資格與語言資格。學經歷條件為外國副學士以上、高中畢業加 2 年相關工作經驗或是畢業僑外生。 

技術資格包括相關科系的外國大學畢業(我國副學士)、在臺曾實習 6 個月、取得臺灣客房服務丙級檢定、海外受訓 40 小時(與菲律賓 TESDA 合作)、已有經驗直接海外測驗通過、國際品牌旅館 2 年以上實習或工作 經驗。語言要求須達華語或英語 A2,採英語來臺 3 年內通過華語測驗;他也提醒業者可以協助宣導,讓目前在臺實習的學生先 取得相關語言證照。 

需先替最低勞保級距本勞加薪 

針對加薪規範,黃偉誠說明必須替勞保投保等級最低的本國全時勞工加薪 2 千元 (提升勞保級距最少一級,最低工資至少提 升 2 級),才可取得外國技術人力海外引進 名額。他舉例而言,如百人企業希望引進 10 名,若勞保級距第一級僅 2 人,先替 2 人加薪後(提升到第三級),才可以再從勞保 級距第二級挑選 8 人加薪(提升至第四級)。 加薪時程與勞保調整時間,黃偉誠舉 例,若業者在 5 月 1 日申請雇主資格認定, 擇期比較的基準月為前二個(3 月),若取得 雇主資格認定函與名額、經過選工媒合, 假設 7 月 10 日核發聘僱許可,則必須在當 月或次月(7-8 月)提出投保薪資調整,8-9 月 異動才會生效,勞動部也會做查核。 

核發聘可當月或次月調薪 

他進一步說明外國技術人力的海外引進 流程,首先是國內求才取得求才證明,也會希望未來透過線上作業;第二步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進而提出加薪名冊申請雇主資格認定,獲得認定函後將需求提給海外端,後續通知雇主到延攬中心平臺選工 (履歷、視訊、親訪)、媒合,系統預計 7 月上線,目前則採人工作業。 

通知選工結果後申請聘僱許可,接續就可辦理外國人入國手續。另外他也說明, 外國技術人力雇主免繳就安費,勞工適用勞基法、適用勞退舊制(除非取得永居),雇主也須遵循失聯通報規定;薪資要求則是指每月給付的經常性薪資,而非總薪資(不 包含加班費),解約也必須經過驗證手續。 他也提到針對仲介收費標準,目前有在檢討相關規定,後續會再跟業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