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移工|勞動部鼓勵製造業優先國內承接移工  增額 5%不納入定期查核 2 千餘家使用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5 年 8 月 21 日報導】為協助製造業解決人力缺口,同時兼顧移工總量管控,勞動部推動製造業雇主優先承接在台待轉製造工,移工配額額外給予 5%,該 5% 配額可享有多項優惠措施,包括不須接受定期查核,期滿後雇主可自行選擇國外引進或在台承接移工,至今已有 2 千餘家製造業使用國內承接機制,已承接聘僱移工 3 千餘名。 

勞動部 112 年 6 月 17 日起推動「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 5%彈性機制」,製造業雇主取得經濟部產發署資格認定函後,可以第 2 順位承接國內待轉換製造工。 

累計核准承接製造工 3 千餘名 

根據統計,自 112 年 6 月起實施至 114 年 5 月底,勞動部核准件數有 2,118 家,累計核准聘 僱人數為 3,093 人。 

勞動部說明,增額 5%機制只適用製造業,製 造業雇主以國內增額 5%彈性機制接續聘僱國內製造業移工,應具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核發 的資格認定函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求才證明書等資格文件,除可透過雙方合意或三方合意方式申請接續聘僱移工外,也可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登記及接續聘僱移工。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鼓勵製造業優先國內承 接,在原有 3K5 級比率的配額外,給予額外 5% 配額,這增額 5%的移工,雇主繳交就安費為 每名每月 2 千元,該配額不需接受定期查核,承接的製造工聘僱期滿後,雇主可以選擇國外 引進新的移工,或是在台灣繼續承接製造工。 不過,勞動部提醒,製造業增額 5%機制、原 有 3K5 級比率及附加就業安定費取得 EXTRA 核配比率三者合計,仍不得超過 4 成上限(雇主 申請當月前2 個月之前1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 之 40%)。因此,製造業雇主需先確認廠內是否有可承接名額,避免誤用該項制度而「超額」 接續聘僱移工。 

另外,「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 5%彈性機制」 自 112 年實施,原先預估 1 年會有 3 千名,但實施 2 年才達 3 千名。因此經濟部在 113 年就向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提出建議,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 5%員額,不計入原核配比率外,亦不納入總移工員額 40% 上限,也就是上限最高可達 45%。 

增額 5%不納入 4 成 尚未修法  

經濟部指出,國內廠商多屬中小企業,勞保投保人數有限,受限於總移工員額 40%上限要求,導致廠商不易申請國內承接增額5%移工, 致造成申請意願低落。 

當時諮詢小組同意經濟部提案,製造業國內承接增額 5%員額,不計入原核配比率外,亦不納入總移工員額 40%上限。 

不過,至今該機制尚未修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表示,後續將配合「提升本國薪資條件,再增加移工配額」 的政策,併同規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