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5 年 4 月 18 日報導】東南亞等地多種減肥藥、食品含我國公告第 4 級毒品「西布曲明」,警政署持續 宣導但相關案件仍屢見不鮮,去年即有泰國、越南、菲律賓、印尼等國外籍人士涉入此類毒品郵包走私案件,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近日也發函請有關機關協助宣導,避免外籍人士觸法遭受司法懲處。
刑事局表示,西布曲明(Sibutramine)為我國行政院公告列管之第四級毒品,原係用於治療肥胖症的藥物,其機制為透過影 響中樞神經系統增加腦內去甲腎上腺素和血清素,從而抑制食欲來達到減重的效果,惟可能增加心臟病、中風等心血管疾病之風險,並引發焦慮、抑鬱等精神健康問題 。
西布曲明為公告列管 4 級毒品
去年警政署偵辦西布曲明毒品走私案件 共 36 件,均為財政部關務署檢驗進口郵包發現疑似含有相關毒品成分後,移交警政署偵辦。經統計此類毒品郵包主要來自泰國,去年查獲來自該國郵包計 25 件,其餘分別來自越南 5 件、馬來西亞 2 件、柬埔寨、 香港、菲律賓及蒙古各 1 件。
共緝獲收件犯嫌 38 人,以泰國籍 21 人最 多,其次依序為本國籍 7 人、越南籍 4 人、 菲律賓及印尼籍各 2 人、柬埔寨及蒙古籍各 1 人,其中有 8 成以上收件犯嫌為外籍移工或配偶,研判係因不諳我國法律觸法。
刑事局說明,西布曲明於泰國等東南亞國家僅列為管制藥品,並常見添加於減肥食品(沖泡粉、膠囊)中。
販、運最重關 12 年罰 5 百萬
警政署整理偵辦關務署查獲中華郵政系統之毒品郵包扣押證物,品牌或食品名稱包括「Ozy」、「Lishou 麗瘦」、「MARA SLIM」、「Honey Q Level Up」、「COZY S」、 「RubisS Detox」、「ITCHA XS」、「Maya Rm」、「MAX HEALTH」、「SERA」、 「MATAINE」等。
刑事局提醒,民眾於國外網站訂購或請親友寄送含西布曲明之產品至我國,恐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4 條第 4 項,經判決有罪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來台外籍民眾也應遵守我國法令,切勿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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