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仲介業者不分規模大小,皆應遵守人力仲介業個資安維辦法相關規定。勞動部表示,近日啟動人仲業個資保護行政檢查計畫,本周已發函通知各公司先自行上網填寫「人力仲介業者個資保護管理措施自評表」,自評表依公司現況填寫,須於 113 年 9 月 20 日 24 時前線上填寫完畢送出,自評表催告仍未依限填寫交付, 或自評結果有多項違失,將擇期由地方政府進行實地檢查。
自評表放置外國人申審系統上
勞動部說明,根據「113 年度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保護行政檢查計畫」,為強化人力仲介業者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之保護管理措施,從事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都須上網填寫自評表。
自評表放置於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 (https://fwapply.wda.gov.tw/efpv)─仲介公司代辦─仲介公司代辦登入頁面─三證通報申請─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措施自評表。
另外,針對 6 項對象除填寫自評表外,地方 政府還將擇期於113年10月底完成實地檢查,分別是 1.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私立就業服 務機構約 190 家;2.跨國人力仲介業並於 112 年辦理移工(就服法第 46 條第 8 款至第 10 款) 聘僱許可人數達 501 人以上者有 120 家;3.跨 國人力仲介業在 112 年整年度期間辦理白領外 國人(就服法第 46 條第 1 款至第 7 款)聘僱許可 人數達 101 人以上者有 3 家。
大型業者與曾被申訴將實地檢查
4.曾受陳情、申訴或檢舉發生個人資料外洩 事件者;5. 自評表經稽催仍未依限交付或自評 結果有多項違失者;6. 經勞動部許可設立之私 立就業服務機構,112 年度僅從事仲介本國人工作,其資本額達新臺幣 1 千萬以上,且於 112 年度仲介本國人工作達 100 人以上者。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人力仲介業者自評表自 評結果,若有勾選「不符合」達 30 項以上者; 或勾選 「部分符合」達 38 項以上者,將擇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實地檢查。 勞動部指出,對於人力仲介業者個資安全維護檢查事項包括,依人力仲介業個資安維辦法 規定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界定個人資料之範圍、使用紀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保存,以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與資料安全稽核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