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將調至每月27,470元,時薪則調為183元,調幅約4.05%,嘉義縣政府表示,近年處分事業單位違反基本工資,以製造業及餐飲業最多,且多數採用按日計酬方式給薪,提醒雇主務必配合調整薪水,若給薪低於基本工資,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指出,因應基本工資調漲,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提撥也應一併調整,投保級距可至勞工保險局查詢或試算,如果雇主高薪低報導致勞工權益受損,勞工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另外將按照短報的保險費金額,處4倍罰鍰。
至於健保費部分,根據衛生福利部修正後的「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健保費率5.17%維持不變,平均眷口數則降為0.56人,以27,470元投保的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本人負擔426元,雇主負擔1,329元。
勞青處進一步表示,統計近3年違反基本工資規定受裁罰的18家事業單位,以製造業、餐飲業為最多,且多數採用按日計酬勞務類型,提醒各企業遵守113年法定基本工資,若薪資採按日計酬,至少以時薪183元計算薪資。
勞青處舉例,若約定以基本工資按日計酬,工作1日8小時應以時薪183元乘以工作時數,即1,464元,而非以月薪27,470元換算為日薪計算。如果工作超過8小時,則需另計加班費,按照加班時數加給,延長工時在2小時以內者,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時2小時以內,加給三分之二以上,呼籲雇主應遵守法令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