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仲介|上半年查察仲介 1,524 家 罰鍰有 165 件

分享此文章

根據 112 年第二季仲介查察及罰鍰(停業)處分資料, 共查察 1,524 家仲介,違法被罰鍰 165 件,其中仲介公司 115 件、個人 50 件;違法案件以「致雇 主違反法令」最多,其次是非法媒介,第三則是引進移工入國 3 個月內逃跑達一定人數及比率。 

勞動部提醒,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經認定仲介有未善盡受委任事務時,就會依違反就 服法第 40 條第 15 款規定,處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針對致雇主違反法令而仲介連帶要被處罰, 違法樣態非常多,包括雇主聘用非法移工,多是仲介先帶移工讓雇主使用,逾期申請聘雇許可; 雇主指派移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抑或是調派至許可以外工作地點,還有雇主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安排移工健檢導致移工健檢逾期。 

根據統計,112 年 1 月至 6 月資料,仲介查察及罰鍰(停業)處分資料,共查察 1,524 家,較 去年同期 1,493 家、增加 31 家;罰鍰件數有 165 件,較去年同期 132 件、增加 33 件;停業有 11 件,較去年同期 7 件、增加 4 件。 

根據資料,仲介違法被罰鍰最多是「致雇主違反法令」48 件,將處罰鍰、停業 3 件、其次是 「非法媒介(非法個人或是法人)」有 39 件、第三是「引進移工入國 3 個月內逃跑達一定人數 及比率」24 件、第四是「意圖營利非法媒介」有 10 件以及第五名「報表未依規定填寫」有 7 件。 違法案件第六多的是「未與雇主求職人簽訂契約」、「提供不實資料或檢體」與「收受標準 以外費用」都有 4 件,另「收受標準以外費用」有 3 件停業、「提供不實資料或檢體」有 1 件停 業。 

其餘依序是「非法媒介」有 3 件罰鍰、4 件停業;「留置雇主文件」有 2 件罰鍰;還有「未經許可從事就服業務」、「未設置足額專業人員」及「非法媒介,5 年內再違反」各有 1 家罰鍰。


分享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