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10 月 19 日報導】家庭照顧需求多元,勞動部自 2026 年 4 月 13 日起放寬外籍家庭幫傭聘僱資格,家庭成員符合特定條件,累計達 4 點即可提出申請,目前國內求才案件已逾 1.3 萬件;勞動部指出,兼顧家庭居住隱私及國內求才效益,申請國內求才證明書時,免附現場張貼徵才公告照片。
依家庭幫傭新制,家庭成員符合不同條件可取得相應點數,累計達 4 點即具備申請資格。 配點方式包括,未滿 6 歲發展遲緩兒童,或未滿 12 歲罕見疾病、身心障礙兒童,以及符合特定單親條件的兒童,可計 10 點;一般未滿 6 歲兒童計 6 點;6 歲至未滿 12 歲兒童計 4 點。
此外,育兒家長為身心障礙者或符合單親條件,可計 6 點;家中有 80 歲以上長者計 2 點, 75 歲至未滿 80 歲長者計 1 點。只要家庭成員符合條件並累計達 4 點,就可提出申請。例如, 家中有 1 名年滿 6 歲、未滿 12 歲的兒童,即已符合申請門檻。
求才申請件數逐月遞減 待觀察
勞動部統計,2026 年 4 月 13 日至 8 月 31 日, 各地公立就業服務中心累計受理國內求才案 件1萬3,858件;勞動部受理招募許可案件9,382 件,已核准 8,499 件。
在已核准案件中,有 4,169 件家庭的兒童人數超過 2 人,占 49.3%;另有 1,039 件家庭成員具 有特殊家長及兒童身分,占 12.3%。勞動部表 示,若家庭成員具有特殊家長身分,將加快審查速度。
勞動部指出,從國內求才申請量觀察,新制 上路初期需求較高,4 月 13 日至 30 日平均每 天約 185 件,5 月平均每天約 127 件,6 月降至 約 87 件,7 月約 76 件,8 月約 54 件,後續申 請趨勢仍有待觀察。
依《就業服務法》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7 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 前,須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工作場所所在地的公 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依規定刊登 求才廣告、辦理國內招募。
職缺資訊 公立就服機構須揭露
勞動部說明,過去部分公立就業服務中心除要求雇主刊登求才廣告外,也要求提供現場張貼徵才公告的照片作為審核憑證。考量家庭雇主並非營利事業單位,且涉及住宅隱私,加上相關職缺已同步公開於「台灣就業通」及「45+ 就業資源網」,因此於 115 年 7 月 29 日函知相 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雇主申請求才證明書時,免再檢附現場張貼徵才公告的照片。
不過,為兼顧無法上網查詢職缺的求職者權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家庭幫傭國內求才案件時,仍須在機構現場揭露職缺資訊,形式不拘,可透過張貼職缺海報或提供職缺一覽表 等方式,讓求職者在現場取得相關資訊。 依勞動部統計,截至 2026 年 8 月底,在台家 庭幫傭共 5,102 人,其中印尼籍 3,989 人、菲律 賓籍 854 人、越南籍 241 人及泰國籍 18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