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移工|賴清德推18 項家庭支持新制 最快明年上路  產假、婚假等新增天數的工資 政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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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5 月 27 日報導】總統府 27 日召開「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國安高層會議會後記者會,由總統賴清德率領府院團隊公布完整 18 項人口與家庭支持措施,針對少子女化與人口結構挑戰提出五大面向改革,涵蓋安心生養、托育、教育、 友善職場與居住減壓,預計每年新增投入超過 2,000 億元,最快明年上路。 

0 至 18 歲每月 5 千元成長津貼 

對策包括 0 至 18 歲每月 5,000 元成長津貼、 人工生殖補助加碼、生育給付補足 10 萬元、 育兒家庭減稅及婚育家庭房屋稅優惠等,其中與雇主最相關者,包括婚假、產假、陪產假全 面延長、育兒減工時不減薪、升級育兒假,以 及新增職務代理與替代人力補助等,政府強調新增假別成本將由國家補貼,降低企業負擔。 

勞動部長洪申翰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新制規劃將現行 8 週產假延長為 12 週,其中新增 4 週產假,可依勞工的意願預告申請提前銷假, 另陪產檢及陪產假則由 7 日提高至 14 日;婚 假也將比照軍公教,由 8 日增加至 14 日。 

洪申翰表示,上述新增假期天數的工資,經由雇主支付的工資後,可向勞動部申請補助。

產假延長至 12 週 陪產假翻倍

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將升級「育兒留停6+3」;洪申翰指出,未來適用年齡將由 3 歲以下擴大至 6 歲以下,且雙親各領滿 6 個月育嬰留停津貼後,可再多領 3 個月,等於每人最長可領 9 個月、夫妻合計 18 個月。同時將提高就業保險投保薪資上限,使津貼補助金額最高可超過 4 萬元,以提高實質所得替代率。 

此外,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 雅說明,在可請 2 年的育兒留職停薪,目前以日申請的 30 日育嬰留停,也將升級改為 60 日「育兒假」,雙親合計可使用 120 日,津貼照 顧將併入育兒留停津貼,勞動部將擴大提供 200 人以下企業支持申請育兒假之獎勵,並補 助企業加給同事職務代理津貼。 

另將推出「彈性減工時不減薪」措施,適用年齡大幅放寬,洪申翰指出,由現行僅限 0 至 3 歲延長至育有未滿 12 歲以下子女的勞工,可採取勞資協議,申請每日減少 1 小時工時,或 採彈性上下班制度,且薪資不得減少。 

洪申翰說,為避免企業增加人事成本,勞動部將補助企業支付縮減工時期間的全額工資, 並對 200 人以下企業將給予定額獎勵。 

育兒減工時不減薪 首推職務代理津貼

因應婚假、陪產假、育兒假與減工時造成的人力調度需求,勞動部首度推出「職務代理人津貼」。黃琦雅說明,未來不分企業規模,若安排同事協助代理工作,每名代理員工每日可獲政府補助 800 元。 

針對產假與育兒留停等較長期替代,黃琦雅 指出,200 人以下企業若新聘長期替代人力, 將會補助每名 2 萬元的招募訓練費用。 

洪申翰強調,希望透過「支援同事有津貼、 雇主補人有資源、人力調度有配套」方式,提升企業導入友善育兒制度意願。 

至於在台工作的外國人,有關育嬰留停升級為育兒留停,在就業保險法的部分,就是依照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的對象也適用。 

至於產假、陪產假和未來的育兒假,這是屬於性工法的部分,未來修法以後,不分本國、 外國籍皆有適用外,其中依法應由雇主支付工資部分,新增的天數,在雇主依法支付工資後, 也可向政府申請補助。 

家事移工無產假薪資 去年僅 0.22%懷孕 

不適用勞基法的家事移工,因為不能請領產假薪資,因此請產假的誘因低,去年僅有 554 人懷孕,比例只有 0.22%,因此未來修法以後, 家事移工薪資部分仍維持現況。 

洪申翰指出,為鼓勵企業托育環境升級,5 月 1 日上路的企業新建托兒設施最高補助 500 萬元及補助發放員工育兒補貼,另友善家庭照顧職場環境措施將納入上市櫃公司 ESG 評鑑指標等,皆已陸續執行。 

為提高誘因使企業營造友善員工托育環境, 勞動部規劃讓企業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育服務的支出,將加碼提供租稅優惠,得就支出金額的 200%,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洪申翰指出,為讓新制上路,涉及到修正《性 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及相關規範、 增訂友善職場相關獎補助規定,兩部法之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進行審查,同時為讓企業能有因應時間,新制最快在明年 1 月 1 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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