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立委提案八十歲以上 免評估可請外看  七十歲以上癌症二期亦免 降風險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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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臺灣社會的高齡化日益加劇,黃建賓等多位 國民黨立委 16 日召開「老人照護不可等,放寬外籍看護須及時」記者會,提出將提案修改就業服務法規定,針對 80 歲以上及 70 到 79 歲癌症二期及以上之民眾,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 就可以聘僱外籍家庭看護。 

黃建賓指出,臺灣 70 至 100 歲人口約有 275 萬,80 歲以上就有 90 萬,尤其這 90 萬長者 6 成都有下肢功能衰弱的情況。 

他以自己服務的臺東縣為例,青壯人口在外地工作者眾,留長輩獨居家中發生意外的風險頗高;此外,癌症死亡率高達 8 成 7 集中於 55 歲以上族群,而其中 70 歲以上長者就占了 3 成 5,加上癌症二期以上多為保守治療,家人要承擔的照護工作相對沉重。 

因此黃建賓提案修改「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 條」,讓 80 歲以上以及 70 到 79 歲癌症二期以上的長者與病患,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即俗稱的《巴氏量表》),聘用移工擔任家庭看護,以減輕國人家庭照護負擔。 

支持提案的多位立委,也表達類似的看法,南投、彰化等青壯人口外出工作的縣市,尤其是鄉村地區,都有放寬、簡化聘僱外籍看護的需求。 

立委馬文君就指出,鄉村地區的長輩失能失智的情況愈來愈嚴重,當子女都在外地,有醫療需求只能自行前往就醫,除了舟車勞頓以外, 更增加風險;立委吳宗憲同樣指出,應該在長者尚屬輕微失能的情況,就開放能聘請看護, 降低更嚴重失能的風險,防患於未然。 

馬文君也指出,「擴大巴氏量表免評對象」 是國民黨團本會期的優先法案之一,國內失能人口到民國 120 年將增長到 118 萬人,但臺灣看 護工短缺,必須仰賴外籍看護工,外籍看護工平均月薪約 3 萬元左右,要聘請家庭外籍看護 工,就要提出巴氏量表,但審核機制往往造成家屬和醫事人員緊張衝突。 立委游顥、牛煦庭也都提到,降低外籍看護申請的門檻不僅能減輕照顧負擔,也才能確保青壯人口,尤其是女性投入到勞動市場中,減少社會問題並維持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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