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立委籲放寬企業聘僱僑外生資格、產業 僑委會:與勞動部討論修法 動態管理業別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 18 日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備詢,其中改善僑外生留臺工作制度與產攜專班計畫成會中討論焦 點,多位立委籲放寬雇主資格與產業類別, 對此徐佳青表示,將與勞動部協商取消僑外 生留臺工作配額上限。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 18 日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備詢,其中改善僑外生留臺工作制度與產攜專班計畫成會中討論焦 點,多位立委籲放寬雇主資格與產業類別, 對此徐佳青表示,將與勞動部協商取消僑外 生留臺工作配額上限。
對於開放印度移工一事,勞動部長許銘春重申, 絕對沒有要開放十萬名印度移工的訊息,這是 錯假訊息,印度移工開放只是新增來源國,新增來源國來解決產業缺工,避免過度依賴的疑慮,是社會各界的共識,政府一直積極洽商適 合的來源國。
特登工廠移工問題討論過多次,多數特登工廠為傳統產業,人數不多,十分缺工,近期「特登工廠」聘請移工的要求再度被提起,有建議比照一般營造,先給一定額度數量,之後再滾動檢討,據悉,將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規劃移工核配案,並提案至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討論。
為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調整聘僱移工資格,其中修法新增製造業雇主得以第二順位在國內承接製造業移工,額外給予5%名額,該5%名額不須接受定期查核且就安費每名2千元,之後期滿遞補或是重招時,5%納入核配比率,雇主可以選擇從國外引進或是在台承接,這5%名額都無須定期查核。
為即時補足人力缺口,舒緩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公告縮短求才等待期間,自6月1日起,雇主如刊登台灣就業通網站職缺,雇主辦理國內招募本國勞工之求才期間為至少7日,另刪除中階技術人力應檢附經其本國主管部門驗證之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規定。
為協助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調整聘僱移工資格,包括開放營造業民間工程以30%比率聘僱移工,機構看護工改以許可床位核給移工名額,並增加採計護理人員併同本國看護人力以1:1比例聘僱移工,擴大農糧產業雇主資格,及新開放林業移工,另調高製造業水產加工、豆腐製造及金屬船體等3行業移工核配比率為B級20%,及新增製造業雇主國內承接移工增額5%彈性機制;預計6月中旬公告實施。
近來各界頻頻反映缺工,其中又以營造業、住宿及餐飲業及大客車缺工喊聲最大,要求開放移工以補充人力缺口,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勞動部與交通部觀光局、內政部營建署等專案媒合,希望雇主能運用本國人力,聘僱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等對象,把工作機會留給本國人,是否開放移工,仍要視薪資、缺工等情況再考量。
為解決屠宰業缺工情形、留用資深屠宰移工需求,及為開放製造業雇主自主辦理訓練得作為中階技術工作之資格條件之一,並修正雇主聘僱中階技術工作總人數計算規定,另配合實務面,對在台已工作滿11年6個月的家庭看護工並已返回母國者,放寬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之雇主資格,勞動部進行法規修正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