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外勞法規

  • 保姆照顧高齡婦女,展現專業照護與同理心,符合21世紀全球外勞集團的人力資源服務。.

    2025-12-03
    為了確保雇主在申請外籍勞工(移工)時的過程是合法、公平且合理,也確保他們自身權益及保障一個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本文將提供雇主在聘僱外籍勞工(移工)時應該注意的7個重點,讓雇主能夠輕鬆、順利地聘請外籍勞工。 ※「外勞」一詞於2019年由內政部更名為「移工」,但因外籍移工又分為「白領」的高薪資的專業人士,比如公司裡的管理階層、補習班外籍老師,以及「藍領」的體力勞動者,如建築工人、家庭幫傭。本文為避免混淆,與兼顧許多使用者的搜尋關鍵字需求,使用外勞代表藍領移工、但若正式法令用語,則仍稱移工。 外勞法規是指關於外勞的法律和規定,旨在保護外勞的權益,確保他們受到公平的對待,並保障他們能夠在安全和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在台灣,外勞政策採補充性及行業限制/限量原則,適度的引進外勞以補充國人較不願從事之工作。但為避免雇主引進外勞影響國人就業權益,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國人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雇主聘僱外勞前還是建議先國內求才為先。 也因為疫情,很多企業及雇主在缺工壓力下,急需外籍勞工人力支援,就會容易忽略許多外勞相關對應法規,結果造成雇主違規而不自知,得不償失。 舉例像是「短期」、「臨時性」、「無正式簽訂聘用關係」、「不定期給付薪資」等,這些看似無大礙或是覺得事小,其實都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的規定。接下來本文將濃縮、整理、條列相關重要的法律及規則,避免雇主一時不察而誤觸法律。 公司與雇主申請外勞前,必須先搞清楚的責任與勞基法規法令: 以上5條基本法規,同樣旨在保護外勞的權益,雇主必須先清楚這5條法規有無符合自家申請規範,才能確保聘請外勞的過程合法、公平和合理。更詳細的聘僱條規,將在以下列點說明。 貼心叮嚀:申請外勞請找專家「21世紀人力仲介」免付費電話0800-32-1111(手機可撥)或加入官方 Line@,由資深專家聆聽與分析您的需求,提供量身訂做的移工對策方案,助您找到最適合的優質外籍勞工/外籍家庭看護/外籍家庭幫傭 公司與雇主請外勞(移工)申請/薪資/管理/權益之注意規範規定 下列則是幫雇主另外整理出,聘僱外勞時絕對不能輕視的法規重點。外勞法規通常由政府部門負責制定和管理,並由當地的勞動部門負責執行。 這些法律和法規的目的是保護外勞的權益,確保他們有和國人一樣平等的對待,包括給予同等的機會、尊重人權、保護免受不公平的歧視或欺凌,以及保全工作場所符合安全和健康標準,受到和國內勞工一樣無差別公平對待,並能夠在安全和健康的環境中工作,也相對保障雇主之自身權益。 (一)外籍勞工公司雇主申請資格: 公司雇主申請資格如下 : 符合勞動部規定之特定製程(即3K製程)及其關聯行業的製造業者。根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四條第一款之製造工作,其雇主申請初次招募時,應具下列條件之一:屬異常溫度作業、粉塵作業、有毒氣體作業、有機溶劑作業、化學處理、非自動化作業及其他特定製程,且所屬工廠最主要產品之行業,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認定符合附規定者,才可申請外勞。 製造業者赴海外地區投資2年以上,符合勞動部規定之特定製程及其關聯行業,並經經濟部工業局核發臺商資格認定文件後3年內完成新設立廠場,取得工廠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且其投資金額與預估聘僱國內勞工人數達規定下列條件之一: (二)公司外勞配額比例計算: 更詳細資料可以參考:製造業公司外籍廠工、廠勞申請資格、流程條件、費用解析 ... Read more
  • 工人建築工地工人團隊合作.

    2025-01-07
    雇主若遇到失聯移工(逃逸外勞),處理起來需要牽涉不少法令規定,若不慎可能被重罰!且因為法令修訂,雇主對於移工失聯的後續處理SOP有變動,本文詳加整理,方便雇主查閱。 目錄 ※「外勞」一詞於2019年由內政部更名「移工」,但因外籍移工又分為「白領」的高薪資的專業人士,比如公司管理階層、補習班外籍老師,以及「藍領」的體力勞動者,如建築工人、家庭幫傭。本文為避免混淆,與兼顧許多使用者的搜尋關鍵字需求,使用外勞代表藍領移工、但若正式法令用語,則仍稱移工。 失聯移工(俗稱逃逸外勞或外勞逃跑)在台灣雇主最頭痛的問題之一,截至2023年6月底,相關單位統計,在台灣的失聯移工達82822人,對比2020年的5.2萬人,2021年的5.5萬人,顯然近兩年人數暴增,相較外勞總數72.8萬,比例已超過10%! 很多雇主都會遇到外勞逃跑的問題,後續該怎麼處理,則會隨法令變動而有差異,如果處理不慎,還可能受罰或喪失應有的權益! 雇主處理失聯移工SOP教學  一、清楚法令規定的時間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6條前段的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三日內以書面載明相關事項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  白話文翻譯,當外籍移工連續曠職3日且下落不明,就算成為失聯移工。 失聯日期由工作日計算,假設移工在星期一失聯,星期二與星期三仍音訊全無,則星期四開始三天內,雇主就「應通報」,星期五則算是第二個應通報日。 接下來遇到星期六與星期日,因為是例假日,所以通報日順延,下星期一則是第三個應通報日,也是最後一天,若雇主仍沒有通報,如遭到查獲,將依照《就業服務法》第68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但很多雇主誤會之處,法令並不是指雇主要等到第三天才能通報!如果雇主已經確定移工失聯,是可以「立刻通報」。 為何法令會規定三天的日期?是給雇主緩衝與處理的時間,例如聯絡仲介公司,聯繫移工的家屬把人勸回。  雇主也可以利用勞動部的「移工動態查詢系統」查詢移工是否有申訴,或已經離境,或已被警政等相關單位查獲等情況。  例如根據2018年勞動發管字第1070506159 號函釋:「外國人離開雇主處之3 日內已向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地方主管機關、本部備案之安置單位或原籍國駐臺代表處求助,且有通報或安置紀錄者,即非屬「失去聯繫」」。  二、雇主通報前需要準備的文件  雇主通報失聯移工前,需要先備妥的文件如下:  三、通報方式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