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微型電動二輪車 11/30 起領牌才能上路 兩年緩衝期將屆 違者最高可罰 3,600 元
自 111 年 11 月 30 日起,新購置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依規定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並給予既有車輛兩年的緩衝期。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於 113 年 11 月 29 日前投保強制險完成,並至公路 監理機關驗車、領牌懸掛,如未依規定辦理而上路行駛,將對車主處 1,200 元以上 3,600 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自 111 年 11 月 30 日起,新購置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依規定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並給予既有車輛兩年的緩衝期。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於 113 年 11 月 29 日前投保強制險完成,並至公路 監理機關驗車、領牌懸掛,如未依規定辦理而上路行駛,將對車主處 1,200 元以上 3,600 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