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 2025 年 11 月 7 日報導】 農業部近期修正「審查畜牧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除將申請書整併於作業要點外,也調整第 2 點檢附文件,增列農民健康保險相關證明文件。勞動部日前將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及外展農業雇主資格認定函效期,由 90 天延長至 120 天,此次作業要點也做相關修正。
畜牧司說明,作業要點生效以後所核發的雇主資格認定函,均為 120 天,但不會追溯到之前的案件,也因此在新規定實施之前核發者, 仍以函文所載效期為準。
表單整併至要點 方便查找
過往符合申請條件的畜牧場提出雇主資格認定申請,須至農業部官網另行下載表格,此次修正中,將附件一「畜牧工作申請引進外籍 移工雇主資格認定申請書」以及附件二「畜牧場或禽畜飼養場內實際從事畜牧工作且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名單」兩項書表整併 至作業要點中,讓業者可在確認申聘移工資格 的同時,就能直接取得各項表單。
作業要點第 2 點明定,畜牧場或禽畜飼養場申請引進外籍移工,應備文件包括申請書,併同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禽畜飼養登記證影本、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法人設立登記證明 文件、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名單。此次修正,增列「農會出具之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證明文件影本」。
10 月底止 逾 3 千家畜牧場申請
畜牧司表示,有不少農民透過代辦申請資格認定,為確保民眾清楚知悉個人資料的申請用途,並與農糧工作審查規範一致,因此增加農保證明。但申請書也加註「無則免附」。 要點也明確規範,各項文件應加蓋畜牧場及負責人印章,影本應加蓋「與正本相符」,且所檢附文件及申請書皆不得塗改。 第 6 點也規定,審查結果經農業部認定合格 者,有效期間自原先的 90 日,放寬至發函日 起 120 日,屆期自動失效,讓業者有更充足時間辦理移工引進作業。
農業部統計,截至 2025 年 10 月底止,畜牧工作共計受理 8,606 件申請,經核定符合資格 有 7,246 件,共計 3,115 家畜牧場,也就是同一 場可能提出 1 件以上的申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