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照服員|住院整合照護將開放外籍照服員  限資深在台人力 預估補 2 千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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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2026 年 3 月 27 日報導】 為因應醫院照護人力長期不足,衛福部規劃在 「住院整合照護計畫」中,由醫院當雇主,聘 僱具一定資格之外籍照顧服務員,作為輔助性 照護人力,衛福部強調,該措施並非全面開放外籍照護人力,而是限於特定計畫內使用,初步預估人力需求約 2,000 人,目前仍待跨部會修法與社會溝通完成後推動。 

待社會溝通 兩部協調修法  

依據衛福部 115 年度「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行政院 113 年 7 月 30 日同 意辦理「護理人力政策整備中長程計畫(114年-117 年)」,擴大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另依 據總統「健康台灣樂齡幸福社會」政策,本計畫延續 111 年-113 年健保試辦模式,114 年 起改由公務預算支應。 

住院整合照護辦理方式,醫院依病房特性及病人疾病嚴重程度,安排適當護理及照護輔佐人力,以病房團隊人員照護工作分級分工提供住院照護,使民眾於住院期間,醫院應能讓家屬不用全時在醫院照顧病人(或自聘看護),使病人能獲得連續性及完整性的照護;醫院亦不得以要求家屬全時陪病,做為提供住院整合照 護服務之條件。 

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參與的醫院逐漸增加,已 由 111 年 40 家醫院擴增至 114 年 110 家醫院, 透過健保及民眾分擔機制,民眾經濟負擔可降低 6 成,且民眾(病人及家屬)、護理人員及 照護輔佐人員滿意度達 8 成,有助改善少子化及高齡化社會下民眾住院之家庭照顧人力與 經濟負擔;此外,對護理人員而言,可降低護 

理人員非技術性照護及庶務工作負荷,回歸護理專業,強化其專業能力正面效益。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副司長陳青梅表示, 規劃醫院外籍照服員人力運用,係因應擴大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僅限於醫院有參加「住院整合照護計畫」,不涉及全面開放外籍照護人力 市場,她強調,相關人員將由醫院統一聘用與管理,而非由病患或家屬自行聘僱。 陳青梅指出,外籍照服員的資格條件方面, 政府設定明確門檻係為「外國技術人力」,須 已在台從事照護工作累計或連續達 6 年以上等, 對象主要是鎖定機構看護工,除須取得照顧服 務員技術士證或是相關訓練結業證明等,具備基本照護專業能力,同時由於人選皆為在台資深人力,需具備一定中文、台語或客語口語或聽力等溝通能力,以降低語言與文化適應問題。 

僅提供基礎照護 不涉及醫療行為

針對外界關注是否影響護理專業,陳青梅強 調,外籍照服員角色類似本國照顧服務員或護理輔助人力,主要負責翻身、餵食等基礎生活照護工作,不涉及醫療行為,重點在於協助非 療性照護需求,不會取代護理師職責,是讓護理人員能專注於專業醫療工作。 

陳青梅表示,相關方案已於去年底送交勞動 部,但因涉及法規調整,須配合技術人力制度 及長照相關規範修正。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齡玉表示,由於護 理團體對於人力分工及專業界線仍有疑慮,衛福部也持續進行社會溝通,強調「輔助而非取代」的政策原則,待衛福部完成社會溝通,整體制度整合後,勞動部再進行修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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