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 2026 年 3 月 24 日報導】攬才專法新制上路,僑外生畢業後 2 年覓職期無需申請工作許可。移民署透過校園講座宣導相關資訊,提醒學生畢業前申請延期居留,避免居留證遭廢止並面臨逾期罰鍰。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服務站近期應邀至國立臺北大學,舉辦「國際生畢業留臺暨就業講座」。講座中說明外籍生及僑生在畢業後,若欲在臺尋職,可申請以「其他」 事由延期居留 1 年,有必要者得再申請 1 次,總延期居留效期最長可達 2 年;或是可以在獲得工作許可後儘速變更為工作居留。
新北市服務站並提醒,學校會在學生畢業時通報,若未及時變更居留原因,原居留證將遭廢止,恐面臨逾期罰鍰或限期出境等風險。新北市服務站主任鄭曜䅞表示,臺灣非常歡迎國際優秀人才畢業後留臺發揮長才,透過深入校園宣導,希望能讓學生在步入職場前掌握最新的居留法令與權益,避免因疏忽而影響在臺身分。






